所谓住房公积金就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是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每月缴纳比例按照工资基数的12%。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其他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住房消费类提取包含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住房类消费提取。那么金华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呢?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金华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金华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⒈ 离休、退休的;
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⒊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⒋ 出国、出境定居的;
⒌户口迁出金华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⒍非金华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金华就业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仍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⒈购买自住住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三个月的;
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领取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未超过二年的;
⒊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房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⒋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⒌无私有房产而租用住房,其支付的房租已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25%(家庭人员计算包括本人、配偶及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且当年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⒍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支付房租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三)因各种原因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满五年或正式退休后仍无法补缴所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予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四)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金华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人准备好办理提取业务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如实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携带《申请书》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金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3、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凭证》,审核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不能通过的原因。
4、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现金即可。
注: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金华公积金提取额度
1、提取额不超过该职工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2、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办理按年(月)还贷提取应保留帐户余额5000元。
四、金华公积金提取时间、到账时间
金华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领取房屋所有权证3个月内
金华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凭证》到银行即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