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提取流程发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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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住房公积金就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是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每月缴纳比例按照工资基数的12%。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其他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住房消费类提取包含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住房类消费提取。那么烟台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呢?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烟台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烟台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十二)异地求学的;

(十三)失业2年以上的。

二、烟台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三、烟台公积金提取额度

1、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支付的房租总额。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至百元位。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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