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台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台州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台州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打开后,在页面左上角,输入个人身份证及密码即可查询。电话查询:0576-96008550
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进行处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还贷行为等实施监督检查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山东路349号 [主任信箱]
邮编:321000
电话:0576-88520150(归集)88520063(贷款)88520097(综合)
网址:http://www.tzgjj.gov.cn
二、台州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保持住房公积金业务平稳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办〔2017〕47号)精神,缓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供需矛盾,确保全市公积金运行安全有序,3月1日,经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将于今年3月2日起开始执行。
该通知主要内容为自2018年3月2日起,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从原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同时为支持单身职工家庭购房、创业以及低收入人群购房需要,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仍为3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仍为20万元。
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以“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为要求,为进一步支持职工刚需购房,通知指出,职工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12个月内或职工家庭已享受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都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通知还对贷款次数认定进行了明确,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另外,在3月2日前已经购买在售楼盘并在建设部门备案的以及购买二手房已经过户办证的职工,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