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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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钦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钦州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钦州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上角查找,输入用户名、单位编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其它查询方法: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2).拨打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查询:0777-3685830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成立于2003年12月,是钦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钦州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统一管理、统一运作。中心下设三个科室和灵山、浦北、钦南、钦北四个管理部,各县管理部属中心的派出机构。中心对管理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1号207房
邮政编码:535000
归集业务:0777-3685822
信贷业务:0777-3685922
查询电话:0777-3685830
投诉电话:0777-3685836
主任信箱:qzgjj@126.com
网址:http://www.qzsgjj.com

二、钦州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一、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有两个方法可以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方法一:登录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注册并查询(http://www.qzsgjj.com),根据页面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和6位数字网络查询密码即可;

方法二:拨打钦州市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并使用自助语音个人业务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和6位数字电话查询密码。

二、离职后到异地工作,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离职后已到异地工作,可准备以下材料到钦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1)新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转移联系函》;

(2)申请人填写《钦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审批表》、转出单位盖章、(一式一份,原件,可以从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即退回)。

三、新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时限有怎样的规定?

新购买商品房时可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夫妻一方已提取,另一方是否允许再提取?

此种情况可以提取,但夫妻双方一年内的提取额度不能大于已偿还贷款的额度,且提取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原则上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缴存余额。

五、新购买一套商品房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装修新购买一手房的,凡是2015年12月18日之后购买的住房或2015年12月18日之后取得购房总价发票的,都可办理。

六、在钦州无房且正在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

可以,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以申请之月起按12个月计提,以往年度应提但未提的,不得计入当次累计,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填写《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原件,可以从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2)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一式一份,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若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未婚则面签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七、农村户口离职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

农村户口离职了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填写《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原件,可以从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3)失业证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有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4)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八、在钦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钦州购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购房者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但需出具相应的关系证明,并且该购房者及其父母应在同一时间集中办理。

九、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都有哪些?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明;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房价款的政策规定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

(6)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7)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5万元,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只有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则为28万元。

内容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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