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很多单位都会公司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每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会有一个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存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在公积金缴纳地买房贷款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是50万元,夫妻双方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达到70万元,贷款额度最高是个人账户余额的40倍,还可以享受央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买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是必须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下面我们来说说福建地区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
办理条件
1、职工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含拍卖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
3、购买剩余公房
4、省外异地就业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
6、死亡或宣告死亡
7、住宅安装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9、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10、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1、职工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2、出境出国定居
13、离休或退休
14、拆迁安置房有补交差价
15、无房支付房租
1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7、因工作调离福建省
请选择适合自己的提取条件,浏览具体的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
1、携相关材料到中心审核;
2、到承办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办理地点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办事大厅
电话:12329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00-16:30(夏季六月至九月下午14:30-17:00)
注:16:30-17:30(夏季17:00-18:00)为对账及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