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市对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进行了调整。其中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9103元,最低为1748元。据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4584元,最低为174元,均较上一年度的4530元和170元有所增长。
根据《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一致,且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的计算,按上一年度滁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和12%比例确定;最低缴存额的计算,按上一年度滁州市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5%缴存比例确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度滁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测算并确定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9103元,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职工个人各2292元;与此同时,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度滁州市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测算并确定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低为1748元,月最低缴存额单位和职工个人各87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执行期为一年,为2020年1月至12月。“为减少特殊时期人员聚集,更大限度方便缴存单位办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可进行网上申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了解到,具体的网上申报方式为,相关缴存单位需登录滁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网址http://zfgjj.chuzhou.gov.cn/)的“单位汇缴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我们还保留了线下服务窗口申报渠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提醒,线上与线下的申报时间均为2020年7月20日至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