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自查报告【第1篇】
加强领导
扎实有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此次行动集中整治的对象包括全市质监系统县区局、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以及上述单位和部门的在职工作人员。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除了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外,还将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中介机构管理混乱的问题、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X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在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市质监局召开全市系统“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将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市质监局还将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增强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为积极营造氛围,市质监局还将在报纸、网站、宣传栏开设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浓厚氛围。搞好一次思想大讨论,邀请部分重点单位在《南昌日报》“质监天地”专栏阐述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观点,并代表单位作出服务承诺。
在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主要以查摆问题、自我整改、受理投诉和健全制度为主。全市质监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将自觉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剖析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市质监局还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基层和企业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本部门及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全市质监系统的各单位、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将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作出明确承诺。并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整治行动期间,市质监局还将全面提升改造效能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实现受理、签批、转办、督办、评价、反馈“一体化”。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网站设置监督举报专栏,并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收集机关作风效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问题的线索和信息。根据市委、市政府《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预警制度》等制度,结合该单位、该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标本兼治
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土壤
督促检查阶段(6月1日?11月30日)是行动的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以全面检查、开展暗访、督促整改、严格问责为主。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质监局各级整治办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市质监局整治办负责对县区质监局、市质监局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区局整治办也将采取相应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市质监局监督处、法规处、监察室也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规程,细化自由裁量权,加强一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业收取“保护费”,重点查处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的行为。
为加强督查员队伍建设,市质监局还积极注重业务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市质监局正规化建设督察组的作用,把明察暗访日常化、经常化,对发现的问题速查速办,及时通报。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平台的实时监控职能,积极发挥环境监测点和优化环境监督员的监督测评作用,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各部门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被市“啄木鸟”暗访发现或经市效能办查实的,从严追究责任。
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将是一个全面总结和完善提高的阶段。各单位、各部门将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出现影响机关作风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深入分析总结问题的基础上,向市质监局整治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抓源头、强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同时,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机关效能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镇开展了一次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实践和探索,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提升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工作满意度,。现将我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层层落实
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集中整治活动在市质监局各级党组的领导下,将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集中整治活动在市质监局作风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质监局整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质监局要把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完善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市质监局各相关处室将根据《决定》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对照各自职能,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监察室将做好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人事处和机关党委将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办公室也将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各级集中整治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为做到坚持抓实事求实效,市质监局各单位、各部门将严格按照全市系统集中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尤其要结合该单位、该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在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抓在实处不搞形式,用足实劲不出虚招,取得实效不走过场,真正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目标,为我市“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的保障。
关于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自查报告【第2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