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民主生活会领导发言材料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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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识别出谁是贫困户,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和前提。yuwenm小编整理了扶贫攻坚民主生活会领导发言材料,欢迎欣赏与借鉴。

扶贫攻坚民主生活会领导发言材料【篇一】

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省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那么,如何做到精准扶贫呢?

(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过去,全国曾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我省宜宾等一些地方探索的"比选"确定扶贫对象的扶贫"首扶制度",也是一个精确识别的好办法。其具体作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再次召开村、社两级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

(二)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就精确到户到人来说,重点为:一是坚持方针。精确帮扶要坚持 强调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重在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

二是到村到户。要做到"六个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

三是因户施策。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是资金到户。在产业发展上,可以推行遂宁市船山区唐春村的专项财政资金变农户股金的模式,也可以通过现金、实物、股份合作等方式直补到户;在住房建设上,可以推行南江县农村廉租房的作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补助资金可以直补到人;对读中、高职学生的生活补贴、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资助费用,可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补到受助家庭;异地扶贫搬迁、乡村旅游发展等项目补助资金可以直接向扶贫对象发放。

五是干部帮扶。干部帮扶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三)精确管理,这是精准扶贫的保证。一是农户信息管理。要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年终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

二是阳光操作管理。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带电"高压线",治理资金"跑冒滴漏"问题。同时,还应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准用足,不致"张冠李戴"。

三是扶贫事权管理。对扶贫工作,目前省、市、县三级分别该承担什么任务并不十分明确,好像大家都在管钱、分钱,监督的责任也不清晰;专项扶贫资金很分散,涉及多个部门,各个部门的责任也不清晰。现在,省委已经明确,省、市两级政府主要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各级都要按照自身事权推进工作;各部门也应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精准扶贫,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扶贫攻坚民主生活会领导发言材料【篇二】

一、模糊的标准如何换来所谓的精准?

建档立卡时,认定贫困户的标准简单得几乎让人难以相信,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的就是贫困户,这个标准看起来似乎是有道理的,低于2736元不是贫困还会是什么,但是细细想来,这个标准是经不起推敲的。第一个问题是2736元这个标准是怎么来的,据说是根据全国的一个什么平均水平,对于统计上的数据,看看哄大家开心还是没有问题的,真要拿这个数据来做决策,我只能说“呵呵”;第二个问题是谁能真正知道农民的收入是多少,说实话,我多少还有个大学学历,但要问我一年的收入,而且要精确到元,我还是只能说“呵呵”,更不要说平均受教育水平连初中都不到的农民伯伯,于是只能凭干部们去给农民伯伯们算账,可以农民伯伯们越来越聪明,知道贫困户是有政策的,他不会告诉你他家有多少存款,去年到底挣了多少钱,干部们只能凭经验去估算,所以可以肯定地说当时认定贫困户的时候至少99%的农民收入是不准确的,因此会产生不少的边缘户,明明情况差不多的两户因为算帐的问题导致一家是贫困户,可以享受很多政策,而另一家却成了一般户,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别人享受政策,最终会因为强烈的现实反差走向上访之路;第三个问题是人均纯收入真的是衡量贫困程度的唯一标准吗。这里要搞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概念。农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扣除的只能是生产成本,至于医病用了多少、读书用了多少都不能计算在内。举个例子,如果张三家3个人,今年收入了20000元钱,买种子、肥料、饲料等生产性支出用了5000元,儿子读书用了3000元,日常生活用了8000元,看病用了6000元,那个张三家的年人均纯收入为(20000-5000)/3,即5000元钱,各位,你们没有看错,这就是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式,完全没有考虑吃饭、读书、看病等必须生活支出,按这个标准算,张三家就不是贫困户,你如果去问张三是否已经脱贫,他只能“呵呵”,原因是张三家今年的实际收入为20000-5000-3000-8000-6000=-2000元,也就是说张三家今年还需要借2000元才能过日子,现在明白了,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的肯定是贫困户,但是高于这个数的说不定也是贫困户,因此只以人均纯收入作为识别贫困户的标准是非常荒唐的。在面对大提出的精准扶贫的新课题的时候,太过仓促的动作导致识别标准体系极不完善,看似精准、实则模糊的标准对后面所有的工作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麻烦。

二、以己昏昏如何能够使人昭昭?

用突如其来来形容精准扶贫工作一点都不过分,从6月刚听说到2015年底已经成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面对如此重的压力,各级扶贫部门来不及进行试点、来不及有一个完整的政策设计甚至于来不及有一个完整的工作思路就凭感觉开始开展工作,而且似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紧急任务,不管是入户调查还是帮扶规划,都是“张口要闭口到”,可以想象这样的工作必然以大量的资源浪费、大量的朝令夕改和大量的虚假数据为代价。先从资源浪费说起吧,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调查前前后后至少填过四次表,第一次是国扶办的系统录入,那次的信息相对简单,确实需要完善,可是没人来做这件事,于是基层纷纷自己设计表格,再次填报,当这件事做完后,县市里突然反应过来了,于是重新设计一套表格,再填一次吧,没关系,反正事不过三,可事情真的要过三,这个时候省上也反应过来了,要建一个自己的系统,用统一的表格,于是前面所有的工作又白做了,继续填表吧。。。。。。为什么当初国扶办的系统不能再完善一点,为什么省上不能更前瞻一点,就算基层干部的劳动力不值钱,但每一次的填报的纸总要用钱吧。再说说朝令夕改的事,贫困户的识别标准是2736元,在2015年脱贫的时候先说的是以3400元为标准,于是大家都按3400元的要求填报各项表格,当大家都要完成的时候,省上的系统却告诉大家3400元是不对的,要按2800元这个标准,那基本上就宣告前面的措施、规划、收调查全部报废,就一个标准都还没有统一,让基层如何开展工作,更可笑地是系统的录入,开始系统没有制定规则、也没有确定数据之间应有的逻辑关系,结果是边录入系统、系统边进行修改和升级,系统的每一次升级都意味着前面大量工作无用。最后说说数据的事情,扶贫部门对数据要求非常严格,力求真实反映数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可是给基层的时间却很有限,经常是要求在两三天的时间里完成,要数据真实必须入户调查,要入户调查必然需要大量的时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开什么玩笑,时间紧、任务重,没时间!不按时完成任务又要问责,怎么办,编吧,领导喜欢什么样的数据就给什么样的数据,系统承认什么样的数据就输入什么样的数据,哪怕是真真切切调查的数据也有可能因为扶贫系统不认可而改得乱七八糟。有人奇怪了,你们这么编不怕追责吗?怕,怎么不怕,但是因为数据不真实追责那是以后的事,而且法不责众,大家都在编数据总不能把大家都斩立决吧,而如果完不成任务被典型处理那可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精准扶贫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走向了高潮,基层干部也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反复折腾,现在从事基层扶贫工作的干部早已没有了工作的激情,而是心生反感,难道扶贫就是这样无休止的折腾吗,就不能有一个清醒的工作思路来指导基层工作吗?

三、理想化的政策如何能取得实效?

说是“理想化的政策”,是对居于庙堂之上的政策制定者们的尊重,如果用中性一点的词应该是“脱离基层实际的政策”。先从轰轰烈烈的驻村工作组开始说吧,贫困村里都有个驻村工作组,是由帮扶部门的一把手当组长,还有第一书记、农技员、驻村干部,看似机构强大,要求是驻村开展工作,可以真正能够驻村开展工作的又有几个,有的部门只有几个人,需要派出几个第一书记,而派出的第一书记往往又是这个单位的顶梁柱,如果都驻村去了,单位的日常工作又如何开展,为了满足农技员的需求,畜牧局、农业局几乎都把机关干部列为了驻村农技员,局里的工作又如何开展。并不是大家不想到位,可以面对繁杂的工作,绝对没几个能像文件说的那样原单位不再安排工作,也就没有几个选派干部能做到两头兼顾,因此大量的驻村工作队仍然是流于形式。再说说帮扶规划吧,按扶贫部门的要求,每一户都得有一个有针对性的帮扶规划,这倒是应该的,但是问题来了,现在都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扶贫政策,这个帮扶规划怎么来制定,比如李四家确实居住在条件很差的山区,最科学的方案应该是进行移民搬迁,可是现在移民搬迁倒底政府能补助多少,补助少了,只能搬一次穷一次,李四自然不愿意搬,补助足够的情况下李四倒是很愿意搬,现在补助是多少都不知道,如何来确定搬或是不搬。再比如说王五家有个病人,规划中自然要体现医疗救助,可是医疗怎么救助到现在为止大家都是一头雾水,即使做进规划,又能指导些什么呢。扶贫政策的滞后导致规划要么不科学、要么难以实施,最终只能躺在文件柜里。再说说扶贫措施吧,里面一个重要的帮扶措施是扶持生产就业,这也是个看来合理,但却很难操作的事,通过产业脱贫不是生产出农产品就能脱贫,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能不能卖掉、能不能卖个好价格,如果干部能准确地判定市场变化,能保证群众种出来的东西能卖出去并且卖个好价钱,产业扶贫倒是好办,可关键问题是干部有准确判断市场的能力吗,没有,如果有这个本事的话早就不在公务员队伍里呆了,自己去当农民赚钱了,在干部们自己都无法判断市场的时候怎么去帮助群众制定产业规划并且发展产业,如果到时候卖不出去,是我们自己买了吃了呢还是自己买了吃了呢,非常庆幸精准扶贫没有提前几年开展,不然我都可能动员群众去种吗卡了,看看现在的吗卡惨状吧,不知道有多少想通过吗卡致富的人又进入了扶贫的名单,但是谁能保证类似的情况不会重演,看到现在一个村一个村的种核桃、猕猴桃。。。。。结果会不会真的就脱贫致富了呢?

四、几点建议

一是在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应该有一个缓冲区,而不是以某一个标准一刀切,否则两者之间的政策差异太大太明显,会导致严重的社会稳定隐患,造成农村社会的撕裂。可以将贫困户分级,如绝对贫困、一般贫困等等,不同的贫困类型对应不同力度的帮扶措施,让多一点的人享受扶贫的红利。

二是将教育脱贫列为基本扶贫措施。要切断贫困的基因,教育才是根本出路,远远比种点核桃、养几头猪更显重要,可是教育扶贫居然没有成为基本扶贫措施,是因为见效时间太长了不能满足三年脱贫的需要吗,扶贫工作切不可急功近利,而应着眼长远。

三是切忌大包大揽。我们的政府是大政府,几乎无所不能,对扶贫也几乎是准备大包大揽,可是不要忘记,决定贫困户是否能致富的最终决定因素是市场,而市场自有市场规律来调节,而政府是控制不了市场的。政府应该做的是群众自己不能做的事,比如说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说低保政策兜底,但是产业上的事如果政府不能肯定什么产业赚钱的话还是让群众自己去干吧。

四是应该有一个科学务实的态度。扶贫攻坚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没有一个科学的计划就盲目开展工作必然事倍功半,在进行顶层设计的时候,多听取基层的意见,在制定工作计划的时候给基层留足工作时间,一步一个脚印,而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如急火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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