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度,对党章进行了修改,特别是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党员干部是推动科学发展的核心力量。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章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近年来,桂平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采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用政策促进发展、探索竞争性选拔干部、在一线培养考察干部、推行党代会常任制等措施,打造一支敢当善成的干部队伍。但是要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桂平市仍存在着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还不够解放、科学发展能力还不强等问题。必须按照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优化班子配备结构,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任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拔干部,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
基层基础是实现富民强市的关键因素。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章指出,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科学发展。近年来,桂平市抓好基层打好基础,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创先争优“承诺联评”和“鸣警钟、守清廉”等活动,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规范化建设,连年为村干部增加报酬,每年市财政补贴村干部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招聘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创建农村功能型党小组等,进一步筑牢了富民强市的基础。但是,由于村级集体收入不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时有不强等原因,个别村党组织还存在软弱涣散、执行力还不强等问题。必须着眼于筑牢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基层党建模式,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发展全覆盖。更加重视基层建设,更加关爱基层干部,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强化机关、农村、学校、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构建统筹城乡基层党建的新格局。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新机制,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追求先进和优秀的内生动力,围绕富民强市创先争优。
良好作风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章强调,党风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和形象,事关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桂平市抓好作风推动落实,建立健全市领导联系乡村、群众、项目制度以及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走基层、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但是,有的党员宗旨意识不强,对基层群众关心不够;有的部门大局观念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必须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认真践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大兴解放思想、调查研究、艰苦奋斗和求真务实之风,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办实事,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狠抓行政效能建设和公信力、执行力建设,倡导凡事都要抓紧、凡事都要抓落实、凡事都要求创新、凡事都要争第一、凡事都要促发展,部门职责内该办的事要速办快通,部门之间工作运转不畅需要协调时要主动沟通,基层群众遇到困难和矛盾时要及时疏通,只要有利于发展的事情要大胆变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过硬作风,建立健全科学的、动态的绩效考评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干事有责、成事有功、误事有过、败事有罪”的创先争优氛围。
加强监督是确保廉洁从政的有效措施。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章强调,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近年来,桂平市大力抓好监督促进廉洁,坚持寓教育于监督之中、寓监督于制度之内的惩、防并举的方针,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诱惑和考验,有的党员干部纪律不严,存在消极腐败现象,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必须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强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注重他律,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的运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发挥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的作用,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社会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推进党内民主、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