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最新】

更新:2017-01-30 23:03:47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印发

  《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福发〔201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1日

  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发挥工伤保险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占该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第四条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行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费率各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4%、0.7%、0.9%、1.1%、1.3%、1.6%、1.9%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第五条用人单位费率浮动档次按照下列考核指标确定:

  (一)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等于2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一档;

  (二)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200%、小于等于400%的,费率按本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三)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400%、小于等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一档;

  (四)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两档;

  (五)本办法实施后连续五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两档。

  第六条达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在其达标或获得称号后的三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首次大于200%时,给予下浮一档考核。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消息

  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划分为一类至八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其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按二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执行,即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最新解读

1、为什么要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7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要求各地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实行八类行业基准..…[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04年1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详情]

上海工伤保险实施有关问题解答

《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政策问答一、为什么本市工伤认定申请要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或者法人注册登记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对于工伤认定申请管辖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单位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实施办法》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提出。但在具体实践中,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等原因,往往存在一地注册、多地经营等现象,容易引起管辖上的混乱。为避免因管辖不清导致工伤职工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的情况发生,本市的工伤认定申请按照管辖唯一性的要求执行。本..…[详情]

上海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是上海市编辑的《工伤保险条例手册》的简称,《手册》中载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是经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地方法规。2013版《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详情]

上海工伤复发职员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海工伤职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经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可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有人问,工伤复发治疗费用也可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吗?答案是可以的。那么如何申领呢?申领需提供哪些资料呢?思而学教育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  【受理机构】:上海社保局、区县社保中心、乡镇社保受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1-12333  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2、工伤职工仍在原用人单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3、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市..…[详情]

上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

  一、何为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或在与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经济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死亡,劳动者或其供养亲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补偿和医疗救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可称之为职业伤害保险。  二、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管理按《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符合配置辅助器具条件,确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按工..…[详情]

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实施办法

2016年上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和《工伤保险条例》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示与..…[详情]

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全文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经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并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93号  《上海市工..…[详情]

最新上海市工伤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一、为什么要制定《上海市工伤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答:2012年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工伤医疗费用由原来的报销制调整为以结算制为主、报销制为辅的模式。为做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工伤人员的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保障工伤人员获得及时、安全、有效的服务,合理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工伤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为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办法》维..…[详情]

上海2017年最新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2016年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还是要根据2016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相关数据进行计算。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  根据《2016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上海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710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052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92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详情]

2017年上海最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38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35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3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10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4910元/月、致残二级4630元/月、致残三级4360元/月、致残四级4090元/月。  二、2016年12月31日前..…[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实施有关问题解答

 《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政策问答  一、为什么本市工伤认定申请要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或者法人注册登记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对于工伤认定申请管辖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单位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实施办法》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提出。但在具体实践中,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等原因,往往存在一地注册、多地经营等现象,容易引起管辖上的混乱。为避免因管辖不清导致工伤职工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的情况发生,本市的工伤认定申请按照管辖唯一性的要..…[详情]

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全文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从业人..…[详情]

2017年最新上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1-4级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4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2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0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8个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  (三)工伤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详情]

上海市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4年6月4日印发  沪高法行[2004]6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各区、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本院有关庭、处、室: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该《条例》中的工伤认定范围与原相关规定不尽一致,经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沟通,现将《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下发,供本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考。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时效问题   1、2004年1月1日后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发生伤害”)的,用人单位或从业..…[详情]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案件的意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4年6月4日印发  沪高法行[2004]6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各区、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本院有关庭、处、室: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该《条例》中的工伤认定范围与原相关规定不尽一致,经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沟通,现将《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下发,供本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考。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时效问题   1、2004年1月1日后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详情]

上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

  一、何为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或在与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经济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死亡,劳动者或其供养亲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补偿和医疗救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可称之为职业伤害保险。  二、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管理按《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符合配置辅助器具条件,确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按..…[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条件及流程

  上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条件及流程  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原件(若原始票据无医疗费用明细的,还应当提供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治疗工伤(含:急诊留观)的应提供住院..…[详情]

上海工伤保险新规解读

  解读上海工伤保险新规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该意见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统一了实践中疑难问题的操作口径。意见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意见首先对不同参保类型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方式进行了区分。本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或者法人注册登记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本市注册登记、住所地在外省市或者未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已经批准参加本市工伤保..…[详情]

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

  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本市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以下统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或者法人注册登记地(以下统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详情]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实施若干问题处理意见

  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人社福发〔2015〕 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本市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以下统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或者法人注册登记地(以下统..…[详情]

关于上海工伤待遇申请的问题解答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上海用人单位必须及时给员工参保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但是上海工伤职员如需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及提供必备资料。  【上海工伤待遇申请问题解答】   一、我有一个亲戚,在上海上班2年,上班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现已经被确认为工伤,应该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答: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上海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即可,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申领。   二、我们单位在上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