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7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工资标准)

更新:2017-05-18 15:31:27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根据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相关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产假:顺产98天难产128天

  根据新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生育津贴将与 单位工资挂钩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相比旧规,新规增加了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

  旧规只规定了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新规则明确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对比新旧规定,计算的基数发生了变化,此前的基数是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新规定计算是按照用人单位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这意味一些工资水平高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单位,其员工的生育津贴也将会有相应提供。

  此外,新规还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原工资标准为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待遇方面,新规将生育医疗待遇享受人群扩大到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职工未就业配偶。新规要求,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不需缴纳,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生育保险基金应当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实行预算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2016广东产假相关规定产假相关规定

2016年广东省产假新规定

  一般产假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省产假相关规定

  1、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男人陪产假相关规定:

  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产假-小贴士

  生育津贴:以前是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新规定以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具体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2017年广东二胎产假天数规定及破腹产产假多少天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相一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加快修订广东省的条例。12月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详情]

2017年广东省最新产假新规定,广东产假放假天数新政策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今天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2016广东省产假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对打击有所帮助!   根据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相关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产假:顺产98天难产128天  根据新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详情]

2017年广东省职工产假新规定

根据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相关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产假:顺产98天难产128天  根据新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详情]

2017年广东再婚夫妻生育政策条例全文(二胎及产假规定)

2016年二胎全面开放   再婚生育新政策怎么规定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百姓关切的全面两孩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条件家庭如何界定?…[详情]

2017年广东二胎新政策规定,二胎产假奖励优惠政策解读

广东二胎新政策广东二胎新政策有哪些?2015年10月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 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 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详情]

2017年广东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新规定条例

据了解,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下面快车教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16广东最新婚假产假天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详情]

2017年广东产假最低128天 婚假仅有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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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婚假产假规定多少天

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7天婚假,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新增配偶陪产假15天。  好羡慕北京的小伙伴!而我大广东的婚产假又有什么变化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张图,让大家了解下各省的婚假产假天数请况:…[详情]

广东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2017年广东产假新规定(修订)

    广东省产假文件规定说明: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广东省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广东省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广东省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广东省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那么广东省产假多少天,2016年广东省产假新规定(修订版)   ..;…[详情]

2017年广东省二胎产假和生育津贴政策最新消息

广东二胎政策具体是怎么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详情]

2017年广东全面二孩落地,一孩二孩产假均增加30天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条例的修订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法制统一的原则。遵循《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思路,并充分考虑广东实际情况,实现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内在..…[详情]

广东二胎新政策2017年产假,广东二胎产假规定

广东二胎新政策2016年产假,广东二胎产假规定独生子女政策尽管在去年各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时已经有所打破,但法律上的废止,仍要等到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后表决。一旦表决通过,修正案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独生子女政策的时代结束了,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迎来“全面二孩”时代。参与修正案制定的相关人士表示,调整人口政策是为了增加劳动力和减缓人口老龄化问题。  2016年生育二孩规定:不享受晚育假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详情]

2017年广东婚假晚育产假最新天数规定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全面二孩”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与新法的规定相适应,目前,全国多地都在加快修订各自版本的地方计生条例。  新计生法出台之时,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婚假、生育假那么到底该怎么休?一起来看看广东省的情况  晚婚假取消 配偶增加5天陪产假  去年12月30日,广东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  这意味着,7天的晚婚假取消,只剩下常规的3天..…[详情]

广东省产假天数规定2017年

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时,就明确了取消晚婚晚育假及独生子女假期。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广东要落地怎么延长?答案是30天的奖励假。这意味着一对夫妻从结婚到生育一孩、二孩时,所能享受到的法定假期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其中晚婚假取消后,晚婚族的法定婚假将从13天缩减成3天。夫妻双方各损失10天假期。晚婚假晚婚人士13天假变3天根据国家、广东省此前的假期相关规定,广东省的婚假构成为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共13天。旧版政策中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详情]

2017年广东取消晚婚晚育假产假增加30天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法规、决定和决议草案。备受关注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表决,最后以55票赞成票获全票通过。下面是思而学教育收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人大网发布公告,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公布,并称条例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法规重要内容  修改一..…[详情]

2017年广东不再鼓励晚育取消晚婚晚育假产假增加30天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法规、决定和决议草案。备受关注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表决,最后以55票赞成票获全票通过。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人大网发布公告,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公布,并称条例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法规重要内容  修改一览  ..…[详情]

广东年晚婚晚育产假规定

  广东年晚婚假期规定是多少天?晚育规定的假期是多少天?晚婚晚育还有其他的奖励吗?  根据2016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4次修正的最新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详情]

广东茂名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茂名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茂名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详情]

广东晚育产假规定2015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温馨提示   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详情]

广东省产假有哪些规定

  2016年产假规定如下: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98天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详情]

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新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详情]

广东省最新法定产假规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6年4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产假由90天增加到98天。   即2016年法定产假最少也有98天。   此外,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1989年1月29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第六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详情]

广东2017年产假多少天?

  广东2016年产假多少天   根据2016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4次修正的最新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小编整理具体休假安排如下(仅做参考):   ..…[详情]

广东晚育产假最新规定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广东晚育产假规定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