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二胎产假多少天及国家规定
更新:2017-08-17 17:05:24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1月16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家全面两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在今年1月1日至15日期间生育的,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
条例明确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生育1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2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取消20天晚婚假
条例对假期奖励作了调整,取消了20天晚婚假,修订后婚假将只有3天。在产假方面,修订后取消了30天晚育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30天,但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又延长60天,修订后产假统一为158天。
此外,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条例明确,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享受上述假期奖励。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条例取消有关生殖保健服务证查核、报告制度,对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第三个孩子的,仍然需要办理《生育证》。
社会抚养费仍需征收
条例调整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删除了对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款,对于不符合条件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仍然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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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是最先开放二胎的省份之一,安徽二胎新政策2016的最新消息显示,二胎产假延长至60天。一起来看看吧! 2016安徽二胎新政策之政策调整:三种情况可申请再生育 根据《人口计生法修改决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因此,修改条例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2个子女”。 于德志介绍,根据《人口计生法修改决定》,“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经请示国家卫计委,借鉴外省做法,修改条例规定了可以申请再生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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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再婚夫妻生育政策条例全文(二胎及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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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二胎新政策规定,二胎产假奖励优惠政策解读
“全面两孩”的实施,需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表示,除经全国人大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外,还需各地履行实施方案报批、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等环节,才能使全面两孩最终落地,“比照‘单独两孩’从决策披露到最终各地落地实施时间,生育二孩最快也要等到明年”记者采访了解到,从单独两孩政策来看,自2013年11月明确至7月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已完成地方法规的修订,相隔9个月左右。而女性从怀孕至生育,一般需要9至10个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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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计划生育全文新规定,克扣产假最高罚5千
3月1日,《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开始施行。该规定要求,我省各用人单位须采取措施,防止女职工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对于生育假或终止妊娠休假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最高5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怀孕初期后期均受照顾 《规定》对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保障进行了具体要求。 对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在劳动时间内按规定进行的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适当减轻劳动量,或者经本人提出,调整适宜的劳动岗位。 对怀孕不满3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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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陪产假国家规定2017年,安徽陪产假多少天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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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天晚婚假拟取消 产妇增加60天产假 14日,,《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20天的晚婚假。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昨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20天的晚婚假。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的产妇,都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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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二胎新政策2016年产假,安徽二胎产假规定 今天下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明天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修改后的条例草案,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 《草案》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生育1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已生育的2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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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合肥市参保职工办理生育备案后,可有一部分生育费用报销,按8%缴费的女职工还响应有生育津贴补助。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中多项政策确保了已婚怀孕期间女职工权益。很多人都在关心合肥市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他特殊情况将会有不同的产假时间。参加合肥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即女职工生育符合享受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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