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限购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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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石家庄、郑州、广州又掀起一波浪潮。先后发布了对本地楼市的收紧政策。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相关的内容!

石家庄限购政策2017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居民购房政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三、调整住房商业性贷款政策

对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意见自2017年3月18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和高新区。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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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套房首付比提至60% 暂停25年以上房贷

17日下午,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

石家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

紧随北京,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网17日晚间发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政策规定,石家庄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和高新区从3月18日起开始执行新的限购、限贷政策。主要内容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另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30%,二套房首付比例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对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房首付比例3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房贷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款比例为40%;对拥有1套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广州:单身限购一套 连缴社保3年变5年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网站17日晚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3月18日起,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通知还指出,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要求,归纳起来就是??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3成;无房有贷款记录者:首付最低4成;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首付最低5成;首套未还清者:首付最低7成;有房购买非普通商品房:首付最低7成。

通知还强调,将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同时,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郑州:今起补缴社保、个税也不管用了!

郑州市房管局官方网站17日晚发布《关于非本市户籍家庭使用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买住宅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称,3月17日后,再进行补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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