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限购新政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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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限购新政首月,佛山非限购地域承接了限购地域的溢出,量价拉升,地域间的价差渐渐削减。

在过去多年,承接广州楼市购买力外溢的佛山未能逃过本轮调控的紧箍咒。本轮限购不仅猛烈,其范围也十分广阔,无论一、二线还是三、四线,皆是调控盘中餐。佛山限购,是意料之中。

3月24日,佛山限购升级新政正式开始执行,对非户籍居民购房做出购买社保和缴纳个税的要求,从此自由之门只留下一道窄窄的缝隙。

重启限购已半月,但佛山楼市的热度似未有退却之意,局部交易仍旧火热。但作为市场参与者,大多数已意识到此时已处阶段高位,买家观望之心悄然滋生。

脉冲式上涨

3月17日深夜,广州出台升级版限购政策,非户籍人士购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从3年增加至5年。而通过地铁广佛线与广州无缝接轨的佛山,因为市场的快速上涨,几无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家家顺数据显示,近半年内,佛山楼市成交最高峰在2017年10月,新房成交月总套数高达19868套,成交均价为10079.6元/平方米。该月,全国范围内第一轮调控政策密集出台,寒风吹彻。此后佛山楼市有所降温,但至2017年1月期间,每月成交总套数依然维持在万套以上水平。2月,受春节因素影响,佛山新房成交总套数收缩至4936套,但成交均价上涨至10142.1元/平方米。换言之,从2017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佛山房价保持高位横盘至微涨状态。

据房天下最新监控数据,2017年3月佛山全市新房共成交17834套,环比大涨222.5%;成交面积197.96万平方米,环比大涨216.84%;成交总金额211.25亿元,环比大涨222.91%。仅成交均价环比微涨,至10671.3元/平方米。

长期跟踪佛山市场的家家顺营销副总裁潘育成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3月下旬,市场成交爆发。一般而言,佛山新房和二手房周均成交套数约为5000套,但受到调控氛围刺激,购房者担心限购出台影响购房资格,因此集中过户推高成交。根据市场实时成交概况推测,新房和二手房周总成交接近一万套。”

在此期间亲历了二手房交易的购房者,多半处于焦虑和纠结的情绪之中。“市场简直是疯了,一套二手房放出来,动辄好几个买家把卖家团团围住,现场竞价,最终往往把成交价直接抬升几十万元。”一位准备购房的张小姐如此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并表示暂停购房计划,待冷静后再做考虑。

潘育成认为,“今年佛山市场偏悲观,市场需要时间去消化政策。”但目前而言,新政出台时间尚短,调控升级带来的影响未能体现在成交数据上。

受累广州外溢客

佛山对限购并不陌生,过去的市场反应和表现依然具有参照意义。

2011年3月18日,佛山出台住房限购令,成为继深圳、广州之后广东第三个出台限购令的城市,也是全国首个实施住房限购令的地级市。限购出台后,佛山楼市成交如飞流直下,接近“腰斩”。因成交持续萧条,8月7日,佛山宣布松绑限购。至2015年5月1日,佛山才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不过,六年前后的两轮调控政策不尽相同。3月24日出台的新政明确,“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但除这些区域外,佛山其他地方不受限。而2011年的佛山调控政策却表明,“实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限购措施”,即全面受限。

如上文所述,佛山本轮差别化的调控大刀主要落在临广州片区。近年来,在广佛同城的加速融合下,不少广州上班族望广州房价而生畏,退到“后花园”佛山购房。

潘育成告诉第一财经,“据佛山住建局统计数据,目前佛山市场中,本地购房者占比约三至四成,而来自广州的购房者占比高达六至七成,在这六至七成中有近八成的购房用途是自住,投资的比例其实并不高。”

轨道交通使双城生活成为可能,在楼市政策放松时,这个群体得以壮大。乘坐广州地铁1号线在西朗换线到广佛线,第四个站是金融高新区、第五个站是千灯湖、第七个站便是南桂路、第八个站是桂城,这些站点周边楼盘成为广州人生活在佛山的集居地。

在广州天河上班的程序员泽洪便在南桂路地铁站附近买下人生中的第一套房。他告诉第一财经,2015年底换工作,却因此中断了社保而且无法补缴,此时他离广州三年社保期满只差两个月。失去了广州购房资格后,泽洪不想多等三年,于是转战佛山,在地铁站沿线看房,首付范围确定后,交通是他首要的考虑因素。据悉,泽洪现在将佛山房产放租,但如果过几年还是没能在广州买房,会把佛山的房子拿回来自住。数据显示,泽洪去年以135万元成交的房子,如今已经市值200万元,涨幅惊人。

在一定层面上看,投资兼自住的佛山临广州片区的房产购置是不少广州白领能靠自己打拼、不需啃老就能触及的目标,但3月24日新政的出台把这道大门关上了,且暂无再开放日期。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佛府办〔2016〕52号)中有关新建商品住房限购的政策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四、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五、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继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

六、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销售、哄抬房价、“首付贷”、变相囤积房源、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提供虚假购房资料的住房骗购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各类违规销售行为。

七、除上述措施外,其他措施继续按照佛府办〔2016〕52号文的有关要求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零时起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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