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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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

新一年,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步子将更稳健深远。1月14日,记者从全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力争今年在各设区市全面推开户籍制度改革,2017年在全省范围推开,并将于4月30日前制定教育、就业、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当然,户籍制度改革不会一帆风顺,也会遇到“硬骨头”,比如部分农民进城落户积极性不高,各地户口迁移政策有松有紧,公共服务配套政策不完善等,这些都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主攻方向。

农民进城落户不退出“三权”

一项调查显示,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进城农户最担心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全国愿意进城定居的农民工中,有83.6%的人希望保留承包地,66.7%的人希望保留农村宅基地或房产。

相比国内其他地方,我省农民的恋土、恋乡情节以及对“三权”情感更为浓厚。为此,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据浙江省农办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省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90%以上,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确权量化工作全面完成。也就是说,农民进城落户后,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将由他们自主决定。

实行省内户口自由迁移

记者注意到,浙江省新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将落户地区由国务院《意见》规定的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项分类,调整为县(市)、大中城市、特大城市三大类,提出了在全省建立“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同时,创新提出实行省内户口自由迁移。截至目前,除杭州市区等少数地方略有条件限制外,我省已基本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迁移制度,户口迁移更为便捷。

另外一个重大利好是,我省将建设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覆盖全省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公安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包含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并逐步实现信息整合和共享,计划于2017年底前投入运用。有了这样高端的信息库,老百姓办理相关证明业务时将更方便。

力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老百姓关注户籍制度改革,很多是关注户改后公共服务配套政策如何协同推进。进城的农村居民更希望享受市民同样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这也是户改的一大难点。

目前来看,浙江省在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随迁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登记管理、基本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生育服务、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社会养老服务、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还存在差距。

不过目前,相关职能部门都在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比如省人力社保厅将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逐渐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力争到2020年,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都能参加培训,企业在岗农民工能普遍提升一个技能等级,推动素质就业,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力资本。

浙江省发改委将加快建设一批城市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提升和基础设施提升的项目。比如在今年全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中,计划推进教育、卫生、文体、养老等社会事业实施项目67个,计划投资235.9亿元。省财政厅将研究建立省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比如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严控三公经费、调整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服务领域需求。

最终目的,都是要真正让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安心进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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