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水户口迁入政策条件规定,衡水买房落户政策详细解读

更新:2017-02-28 15:10:38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衡水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市户口登记新政正式落地。此次改革,该市全面放开了城镇落户限制,允许农民“带着土地进城”。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统计

  按照新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衡水市正式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户籍在城镇的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户籍在其他区域的统计为农村户籍人口。对原使用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应延续使用,不必删除“户口性质”,可根据群众意愿更换户口簿。

  提供合法居住地即可申请落户

  据了解,此次衡水市户籍改革,城镇迁移落户新政全面放开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乡镇驻地,以及城镇规划区的落户限制,申请人提供合法的城镇居住地,即可申请落户。

  无居所人员可迁入社区公共户口

  对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迁入人员,《意见》明确,可以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城区(城镇)派出所根据辖区居委会数量,在具有归属居委会的实体地址上分别设立社区公共户,为无法在租赁房屋、保障性住房等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居民落户,其他派出所在乡镇驻地设立一个公共户。

  农民进城后土地可继续保留

  此次户改确定,将有条件的城郊村及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城中村、有条件的城郊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户籍人口登记管理范围,实现户口登记上的身份转化。

  《意见》明确,农民进城后土地可继续保留,须尊重农民本人意愿,严禁违法收回进城落户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机制,对自愿放弃农村土地的农村居民给予合理补偿。

  落户城镇实行一日办结

  为避免户口迁移落户手续过多、过滥情况发生,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市范围内迁往城镇的户口实行一站式办公,即由迁入地派出所凭规定手续直接办理落户,取消审批核准,办结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一个工作日办结。

2017年衡水新生儿上户口时间限制及办理流程材料最新规定

办理条件  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详情]

2017年衡水市新生儿落户政策,衡水市新生儿上户口落户时间和材料

 一、办理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