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1】
1、师德师风(20分)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团结同事、关爱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利益,切实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记20分。反之参加赌博、或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一次扣1分;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一次扣1分;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1分;上课时吸烟或使用通迅工具一次扣1分;随意调课或停课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中心校要求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会议、培训一次扣1分;殴打或辱骂其他教师一次扣1分;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1分。
2、德育工作(5分)
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教案及日常工作记录中能体现德育内容,教育效果好。(5分)
3、教学工作(50分)
1.教学业务(10分)
根据《维新镇中心学教学常规管理意见》,按时和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拟写教案、总结,完成备、教、批、辅、考等业务,做好家访记录、课外活动记录、听课评课记录等,记10分。反之差1样或1次扣0.2分。
2.教学成绩(40分)
所任科目的教学成绩在年末统一检测中均分达全镇同级同科均分的,记40分,同时高镇均分1分加0.5分,以次类推。反之,低镇均分1分,则扣0.5分,以次类推。
4、教育科研(10分)
考核当年,教师根据学校的课题实验方案确定有自己的研究课题,拟写出课题实验方案,并开展好课题实验,记写好课题实验记录,每学期末拟写出课题实验阶段性小结,同时有优秀论文或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案例等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或获奖,记10分。只有课题实验方案和课题实验记录、课题实验阶段性小结的记6分,缺一样扣2分,差一次记录扣0.2分。
5、专业发展(10分)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各种统一培训,完成相关的学时和笔记等,拓展专业知识,从实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记10分。反之,差1学时扣0.2分,差1次记录扣0.2分。
6、出勤(5分)
满勤记5分。事假1节扣0.1分(婚、丧假除外),旷工1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1节扣0.3分,病假1节扣0.05分(绝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住院证明或休养证明除外)。
7、加分
1、优秀论文或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案例、研究课题、录像课、现场作课获国家、省、地、县、镇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分别加5、4、3、2、1分。
2、教师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国家、省、地、县、镇表彰,分别加5、4、3、2、1分;正式出版个人专著或论文集,一部加10分。
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2】
根据上级有关教学工作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专项评估量化实施细则》。
一、师德(100分)
1、教师要遵守法律法规,受法律制裁、受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等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此项不得分。
2、凡触犯《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八条规定之一者,此项不得分。
3、在单位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团结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者,一次扣10分。经处理,仍然不改正者,此项不得分。
4、学生对任课教师师德测评占20分。
5、教师互评、领导评议共占30分。
二、考勤(100分)
1、产假、婚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正常考勤按照学院的规定执行。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病假、事假、旷工每次分别扣1分、2分、30分。连续旷工3天自行辞退。
3、每学期期末,依据办公室统计的考勤资料,计算每位教师的考勤分。
4、平时会议、活动等考勤按照以上标准计分。
三、备课(100分)
1、理论课程教案要有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具学具准备、教学主要环节与时间分配、教学内容安排、师生活动设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设计、实验设计、课堂小结、作业安排、教学反思等部分。
2、技能课程教案要有实习课题、职业技能训练目标、有关的工艺规范要求、操作安全要求、形成职业技能的要领及注意事项、教学过程设计、课内、外训练作业安排、教学场所及设施要求等部分。
3、理实一体课教案要把理论课与技能课的要求结合起来,要注重解决生活、生产实际工作中遇到或想定的问题。
4、顶岗实习实训有计划、有合同、有安排、有实习实训报告、有用人单位实习实训鉴定。
5、所写教案数与实际授课时数相符。要做到先2周备课。该项由各教研室每月检查签字验收,教务处不定时集中检查或者抽查 。
6、各项检查标准执行按照教学常规基本要求赋分标准。由教学评估小组集体评分。
7、不写教案或写了教案不参加评估,该项不得分。每延迟一天上交扣5分,超过三天视为不参加评估。
四、上课(200分)
1、教师上课应提前2分钟到教室候课,不准带外人进入教室,上课期间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不准接听手机,不准拖堂上课或提前下课,不准坐着上课。否则,每违反上述一项扣5分。
2、教师旷课(含付讲不在位),每节扣20分,并通报批评。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5分钟以内),扣5分;如一节课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则该节课按旷课处理。
3、教师不经教务处批准,私自换课或调课,每节扣当事人10分。
4、教师上课应按照要求认真维持课堂纪律,对学生上课进行考勤,关心爱护学生,妥善处理课堂上发生的一切问题,并将记录及时送交教务处。如已上课但没进行课堂考勤管理,每少一次记录扣1分。
5、所有教师授课时必须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对教学过程组织不严谨,学生、家长对其意见多的教师,经落实后每有一次扣10分。
6、教师上课必须保证环节齐全、内容充实,不得随意以自习代替讲课,否则,每发现一节随意自习扣教师本学期积分10分。
7、理论课要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讲授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及教学进程要求,具有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8、实习实训课要组织好教学、讲解清楚工艺规程、明确目标和有关安全事项,作好实习讲解示范、指导好学生进行训练、搞好集中讲评、布置训练作业等。
9、体育与健康课程要讲授体育知识、健康知识,传授体育技术、技能和锻炼方法,养成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好习惯。
10、以上1-6项评估采用平时检查记录、调查了解学生、学生问卷、教师互评、领导测评等形式赋分(满分100分);7-9项评估采取教学督导人员深入课堂一线现场听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五、作业 (50分)
1、作业一般分口头作业、书面作业、实践技能作业等。
2、作业数量符合要求(每个课题或单元至少布置一次),达不到规定要求,每少一次扣2分。满分10分。
3、口头作业有记录、有检评、有补偿训练,经学生测评属实,每次0.5?1分。满分5分。
4、书面作业布置的作业量适中,有相当数量的知识含量。每次知识容量过少,酌情扣1?3分。满分10分。
5、实践技能作业按照项目大小给予计算。每次由评估小组打分计入1?3分。满分10分。
6、作业批改记录或者实验实训记录详实,根据标准,由教学评估小组打分计入1?5分。
7、学院检查时,学生作业本或者实习报告要收交齐全。根据实际,由教学评估小组打分计入1?5分。
8、教师对学生作业或者实习报告的评价(评语)要恰当、有科学性、激励性。由教学评估小组打分计入1?5分。
六、工作量(累计)
1、工作量分为教学工作量和工作总量。教学工作量是指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包括正课、自习辅导、技能训练、兴趣小组辅导、高职辅导等,按课时计算。适用于教师教学专项评估及教学人员评优树先。工作总量是指教师的工作总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适用于学院整体评估和评优树先。
2、技能训练、兴趣小组辅导、高职辅导等需要有明确的计划、方案、课程、评估,材料齐备,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3、所有教学工作量,需要通过教务处审核备案,并且材料齐备,通过检查落实后,记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4、学院倡导实践性作业,按照项目教学法的要求,完成项目后,经教学专项评估小组人员评估后,根据作品难易程度和时间给予相应教学工作量。书面作业并及时认真批改,将按批改数量及人次分专业(或学科)按一定比例记入工作量。
5、在学院安排下,教师从事学生实习实训带队指导工作,由专业部申请,培训处同意,属于学院安排的,教务处给予计入教学工作量。
6、如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除所调课不记入被调课人工作量外,还要减掉参与调课的当事人与私自调课相同节数的工作量。
7、学院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不需备课、上课、作业和评估,记为教师工作总量。
七、教研 (50分)
1、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缺少一次扣2分。上课除外。(10分)
2、积极撰写教学札记、教学心得、教学反思,每一篇加2分。由教务处汇总验收。满分10分。
3、主动参加教师的教学研究活动。在学院举办一次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等加5分。满分10分。
4、积极开展教学交流活动、听评课活动。听课记录书写认真,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5次(集中组织除外),实习期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20次。 每听一次加2分。满分10分。
6、教师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学心得完善,并按要求上报教务处。每缺一项扣2分。满分10分。
八、教学效果(加分)
1、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加分。获得院、市、省、国家优秀指导教师奖的教师,一、二等奖分别给有关老师加4分、6分、10分、16分、20分。三等奖分别给有关老师加2分、4分、6分、10分。在学院技能比赛中,获得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团体奖,分别给指导教师加4分、3分、2分。
2、教师技能大赛加分。 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分获院、区、市、省、国家一、二等奖者,分别加2分、4分、8分、10分、15分;三等奖分别加1分、2分、4分、5分、10分。
3、文明风采竞赛加分。 辅导学生所交参赛作品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7、6分;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院一、二等奖,分别加2、1分。
4、教师参加文明风采竞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区一、二 等奖,分别加2分;获院一、二等奖,分别加1分。
九、学生评教(80分)
1、每学期至少两次学生评教。期中和期末。平时不定期调查问卷。
2、主要对师德、上课情况、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和能力、教学手段、自习辅导、作业布批、技能训练、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议。
3、由教务处印制测评表格,组织任教班级学生无记名评议打分,汇总后计算平均分。
十、奖惩附加
1、“双师型”教师加分。凡是学历已达到学院要求的标准,且获得经国家职能考试中心、劳动部或信息部考核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并且与所授专业相近或相同、在教学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经学院评估领导小组评议认可,获中级证书加2分,获高级证书加4分,获技师及其以上资格证书加6-8分。
2、论文、论著加分。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如有论著,依据作者所居位次及所承担部分的数量、质量,由评估小组评议酌情加1?3分。由教务处送交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等,分获市、省、国家一等奖者,分别加3分、4分、5分;二等奖者,分别加2分、3分、4分;分获市、省、国家三等奖者,分别加1分、2分、3分。
3、公开课加分。获区、市、省、国家举行的优质课评选一二等奖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公开课按相应级别一等奖加分。三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课件获奖按公开课的降一级次加分。
4、科研成果加分。由学院和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教科研项目,在教学中已明显见效,经过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获省、市一等奖,主持人分别为5、4分;获省、市二等奖,主持人分别为4、3分;获省、市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3、2分;课题组成员(仅限前三位)比课题主持人递减1分。科研课题已经过结题鉴定的教师按相应级别科研成果的三等奖加分。
5、教师在本职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被动或失误,受到院内通报批评者扣个人积分10分,受到上级通报批评者扣个人积分20分。责任事故严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6、由学院或上级安排的各种计划、总结等材料应及时上报,一次不报者扣个人积分3分。
7、学院组织的捐款、捐物、劳动等活动每次1?3分。
8、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评估小组研究确定 。
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3】
一、 教师师德 ( 25 分)
(一)思想表现( 5 分)应得分( )
1 、坚持道德教育,即: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 1 分)。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1 分)。
3 、积极上进,务实求真,与时俱进,关注学校发展,团结同事,关心学生进步( 1 分)。
4 、办事有原则,服从安排,顾全大局,胸怀宽阔,谦逊让人( 1 分)。
5 、团结协助,不参与吵架、打架,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有害团结的事( 1 分)。
(二)政治与业务学习态度( 3 分)应得分( )
1 、自觉遵守学习时间,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1 分)。
2 、学习时事与业务或会议记录齐全( 1 分)。
3 、学习要求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思想觉悟适应新形势( 1 分)。
(三)职业道德( 3 分)应得分( )
1 、忠于职守。工作上善于思考,勇于创新,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1 分)
2 、关爱学生。要面向全体,为了一切学生,对差生一视同仁。教育学生不护短,不挖苦、不讽刺、不体罚、不打骂学生,以德育人,以理感人,亲密师生关系( 1 分)。
3 、为人师表,行为规范。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待人礼貌( 1 分)。
(四)学识水平( 14 分)应得分( )
1 、学历:小学教师中师 6 分,初中教师大专 6 分,高中教师本科 6 分,提高一个学历层次以上加 1 分。
2 、知识更新: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及教研活动并达到当年规定学分的得 7 分。
二、业务水平( 35 分)应得分( )
(一)及时交教学计划、总结、教学反思( 5 分)。
要求:详写教学内容分析、教学方法实施,教学进度与计划,定时作业计划,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经验总结。
(二)教案要求( 5 分):写教案有规范性,不缺细节,上下相连,与教学同步,有课后反思记录,缺一项扣 0.5 分。
(三)课堂教学要求( 5 分):教学方法得当,因材施教,教学设计符号学生实际,面向全体学生,突出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互动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并能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四)听课、评课要求( 3 分):每学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记录和意见反馈。每人每周至少听一节课并写好笔录。少一节口 0.5 分,扣完单项分为止。
(五)定量作业要求( 3 分):每学期完成定量作业(含作文)计划数,有全批全改,有批不改或作业次数不完成规定基数倒扣分(少一次扣 0.2 分,扣完单项分为止)。
(六)期考与单元测验要求( 4 分):按学校规定测试定量基数完成,并有批改、试卷分析、总结学生能力、水平(每少一次扣 0.5 分)。
(七)考勤及工作量要求( 5 分):指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即出满勤,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无故缺课一节倒扣1 分,有迟到、早退一次扣 0.2 分(扣完该项分为止),增加课时节数可加分(每增加一节课加 0.5 分加满该项分为止)。
(八)示范指导课与公开课要求( 5 分):学年内要上公开课不少 2 节记 2 分(以学科组为主),每少一节扣 1 分;全校示范或公开课 1 节记 1.5 分,曾与调教课省级以上 1 次记 3 分,市级 1 次记 2 分,校际间一次记 1 分,各项累计得分不超过 5 分。
三、业绩( 35 分)
(一)教学效果( 20 分)应得分( )
按一年两个学期所教学科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及格率达 60 ? 65% ( 6 分),及格率达 66 ? 70% ( 8 分),及格率达71 ? 75% ( 10 分),及格率达 76 ? 80% ( 15 分),及格率达 81% 以上( 20 ),(注:选一项记分,山区学校的及格率折半计算)。
(二)获奖及表彰( 15 分)应得分( )
1 、教研活动奖( 8 分)
一年内参加市级以上调教获奖 2 分;区(镇)级 1 分;校级 0.5 分。参加市级以上说课获奖 2 分;校级 1 分。自制教具在市级以上评比获奖 1 分;培养指导学生参赛获奖一项得 1 分;参加市级以上教学论文比赛获奖 1 分;自编自导文艺节目演出获奖 1 分(只编不导或只导不编 0.5 分)。本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同项奖的加倍得分(市级奖不记分)。
2 、荣誉获奖( 7 分)
本年内荣获“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专家”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课)改积极分子”“劳模”、“优秀党员”、“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等为单项奖,市级以上按单项记分(区、镇以下)两项合一项记分(获一项的记二分之一分)。
获学校级奖 3 分
获区镇级奖 4 分
获市级奖 5 分
获省级奖 6 分
获国家级奖 7 分
获奖记分以证书为准,同一奖项取最高一级的得分,累计满 7 分为止。
(三)其他( 5 分)应得分( )
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条件,得分标准并附说明。
四、说明:
(一)记分方法用钢笔在每一项得分处打“ √ “号。
(二)报送考核材料时要用备好原材料记录,以便核实得分。
(三)本年度内获奖证书要有复印附件。
(四)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方案按每人一份装订附在考核表后页。
(五)其他教辅系列和职工考核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档次。本考核方案,经教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过后实施,同时将方案送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六)本表评分由单位考评小组综合填写评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