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提高国民居住生活条件,我国政府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2023年广西住房公积金提缴存基数多少,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
一、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满足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资料。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初审人员审核提取资料并根据资料类型分别扫描录入业务系统,受理完毕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受理凭证》并将受理的申请资料提交给复审人员复核。
复审人员对提取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予以退回。
二、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各类合同、评估报告书、许可证等,是以配偶名义签署或登记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以上材料均需进行扫描。
缴存人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还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一)购房提取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注: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提取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
(3)购房合同
(4)不动产登记证(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1. 购买一手期房提取的,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提供房改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付款凭证(注:购买一手房的,需提供)
(6)契税完税凭证(注: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
(7)房产查档证明(注:住房套数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界定,如对超三套(含)以上有异议的,提供缴存地、工作地、户籍地房产管理部门的数据证明)
(8)工作证明/户籍证明(注:缴存职工或其配偶所购买的自住房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情况下提供)
(9)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10)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的提供)
(二)建造、翻建自有产权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注: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提取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产查档证明(注:住房套数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界定,如对超三套(含)以上有异议的,提供缴存地、工作地、户籍地房产管理部门的数据证明)
(5)工作证明/户籍证明(注:缴存职工或其配偶所购买的自住房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情况下提供)
(6)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7)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的提供)
(三)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注: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提取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
(3)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大修工程合同
(5)不动产登记证
(6)工作证明/户籍证明(注:缴存职工或其配偶所购买的自住房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情况下提供)
(7)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8)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的提供)
(四)偿还购房贷款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注: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提取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
(3)借款合同(注:商业贷款和区外异地贷款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
(4)银行还款账单(注:商业贷款和区外异地贷款还贷提取时提供)
(5)工作证明/户籍证明(注:缴存职工或其配偶所购买的自住房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情况下提供)
(6)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7)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的提供)
(五)租赁提取
(1)居民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注: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
(3)无房产证明(注: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须提供)
(4)房屋租赁合同(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5)租金缴纳证明(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6)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3)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发放的缴存人家庭特困证明
(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情况下提供)
(七)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3)缴费通知书或医疗结算发票
(4)交通事故处理书(注:个人承担部分)
(5)工伤鉴定证明
(6)患者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
(7)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8)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情况下提供)
(八)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3)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情况下提供)
(九)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3)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情况下提供)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3)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情况下提供)
(十一)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
(1)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
(2)继承关系证明(注:资金转入继承人账户的,需提供)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借记卡(注:资金转入继承人账户的,需提供)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情况下提供)
(十二)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已在银行抵押的,可提供经抵押银行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3)付款票据
(4)申请人与房屋权人的夫妻关系证明(注:房屋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
(5)银行借记卡(注:如未绑定或需改绑的,需提供)
(6)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注:委托他人代办领取本人公积金情况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