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公积金知识,今天小编准备了唐山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唐山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在唐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
一至八项为住房消费类提取
一.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职工参加集资建房
三.全款购买二手房
四.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五.全款购买公有住房
六.拆迁安置中职工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
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偿还商业贷款
九至十六项为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提取后对职工账户进行销户)
九.退休、退职
十.出境定居
十一.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四.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五.集中封存两年以上未就业
十六.在我市务工的外地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
唐山公积金提取流程
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
办理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
上午 8:30至11:30
(驻银行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时间为上午 9:00)
下午 13:30至5:00
夏季 14:30至5:00
延伸阅读: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暂停办理贷款购房首付提取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
当前,随着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国内众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资金紧张,职工贷款发放已需轮候6个月办理。为确保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发放,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中心决定自2017年1月16日起,暂停办理贷款购房首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何时恢复办理,视资金使用情况另行通知。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