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简化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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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简化,具体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日前,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显示,新《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对外征求意见。其中为关键的信息点,就是此前提取所需的大量证明文件、需要申请人跑多个相关机构获取的资料,将改为由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验证。

日前,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显示,新《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对外征求意见。其中为关键的信息点,就是此前提取所需的大量证明文件、需要申请人跑多个相关机构获取的资料,将改为由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验证。

相比于此前要准备的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等等,待到新通知正式实施之时,您或许只需要带好身份证、提取申请表(记得填好网签合同编号等信息)就可以去办提取相关手续。虽然只是在提取环节的简化,对于购房人来说也算是值得高兴,毕竟可以节省一些时间和精力。

通过阅读《通知》的具体要求可知,目前在购买北京市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限房)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材料将得到简化。

但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除去身份证及申请表之外,仍然包括: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

除以上信息之外,关于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具体信息,还请仔细查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的通知细则,以做到心中有数。

北京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中关村、丰台、方庄、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管理部,*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代办点,及相关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维护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本着既方便缴存人合法合规提取,又能有效防止违规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违法骗提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原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提出了优化办事手续,简化提取材料,与相关政府部门加强互联互通,提高审核效率和审核准确性的工作措施。经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按下列规定办理

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因购房、租房、退休、离开本市销户等原因需要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交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管理中心下属具体缴存的十八个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经审核合格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管理部要加强对经办人的指导和培训,单位经办人不按规定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不配合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缴存人可以申请管理部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部可以依缴存人申请办理。如本人长期不在北京地区、患病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文书办理。

(一)购房提取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及填写相关表格

1、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现(期)房(含自住型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俗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1份(见附件1),需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即: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如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所需填写提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以通过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bjgjj.gov.cn)下载,使用A4纸打印,也可到管理部及其受托银行代办点领取。

(2)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限房)的

已购房申请提取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1份(见附件2),需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如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选房确认单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1份,表内注明政策性住房项目名称和单价,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工作人员通过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核实申请人是否具备住房保障资格,并是否经过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3)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公有住房(俗称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改售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俗称大产权人)给申请人开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据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1份(见附件3),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号。收据遗失的,由原房改售房单位出具收到购房人支付售房款具体数额的证明。

(4)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份(见附件4),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号;按照协议中明确的需要补交的房价款金额提取。协议中未注明的,需要提供购买回迁房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确定提取金额。

2、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全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5》1份(见附件5)。

3、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组合)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6》1份(见附件6)。

(2)申请人贷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贷款合同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7》1份(见附件7)。

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审核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6个工作日内(征信审核3个工作日,资金支付到账3个工作日)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审核未通过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应在审核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

4、申请人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房价款总额,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8》1份(见附件8),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5、夫妻购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在首次提取时,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对应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提取限额可在房价款范围内自行确定。

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8》1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

(二)租房提取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及填写相关表格

1、申请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9》1份(见附件9)。无法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提取开始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申请人能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开始可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租房提取满一年的,需到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重新申请。

2、申请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9》1份,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夫妻一方已办理公租房提取或已办理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发票提取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9》1份。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租房发票提取的,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三)因大修、翻建、自建北京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0》1份(见附件10)。提供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拥有房屋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产权证号,按每平米1500元的标准计算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

(四)缴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其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单位出具证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1》1份(见附件11)。办理退休销户提取后原则上不得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离职离京,原则上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由缴存人在新建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见附件12),交由转入地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

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离职离京,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但已办理社保转外省市手续,或在京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已中断6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申请销户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3》1份(见附件13),需在表内注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的查询登录密码。销户后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

因特殊原因,需继承他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销户证明原件,提供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4》1份(见附件14)。

(七)因其他事项,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出境定居户口注销人员,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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