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大连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公积金开户一年以上(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
2、本人或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或购买公有住房、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且除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建等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转公积金贷款符合产权证已办出、原商业贷款行同意办理提前还清贷款等《大连市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6、外地户口、本地农户借款人须提供联系人;
7、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注意:对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借款人办理担保或为抵押物办理保险的,还需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公积金贷款的步骤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流程:
步骤一:受理申请
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到中心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三个工作日后,向中心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步骤二:签订合同
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若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中心审批贷款额度和期限后打印《组合贷款联络单》交借款人到组合贷款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办结后将相关材料提交中心。借款人交纳相关费用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步骤三:抵押登记
借款人、抵押人(或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办结材料转中心。
步骤四:银行放款
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大连公积金贷款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大连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的计算方法通常有三种: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一般规定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