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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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宿迁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宿迁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宿迁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宿迁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登陆后,你还可以进行贷款查询、备案查询和其他查询。


1、如果您没有领取住房公积金储金卡,请速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否则系统可能没有您的身份证信息,无法为您提供查询业务。


2、网站数据于每月1日、15日进行更新。


3、由于网络数据传输问题,本次查询仅作为参考,具体数据请询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4、查询结果响应时间视网络状况而定,请耐心等待。


其他查询方法:


通过固定电话拨打16889999查询;通过手机登陆掌上宿迁查询,掌上宿迁的网址为wap.sq139.com,进入界面后找到住房公积金栏目,在查询界面中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储金卡号码查询即可。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45个编制,其中,市中心26人,四县19人(东海、赣榆、灌云各5人,灌南4人)。市中心内设5个科室,即: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审计监察科、综合科,四县设四个管理部,负责各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各项工作。

名 称地 址电 话(0527)
市中心办公室宿迁市建设大厦80284387338
市中心归集支付科宿迁市建设大厦西裙楼1楼84387539
市中心贷款科宿迁市建设大厦西裙楼1楼84387538
84387548
宿城管理部宿迁市发展大道69-19号84313636
宿豫管理部宿豫区物价局院内84465454
沭阳管理部沭阳县金禾理想城2区9号房83554416
泗阳管理部泗阳东方现代城东门85213280
泗洪管理部泗洪县政府档案局2楼86229293

网址:http://www.sqzfgjj.com/

二、宿迁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3月29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在受理贷款前,要通过中心业务系统,认真查询缴存职工家庭成员贷款记录,并将查询登记表存入贷款申请资料档案。

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由中心按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记录查询登记表

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3、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标准

关于取消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备案登记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所属各管理部: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研究,决定对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备案登记制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7月1日起,取消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备案登记制度。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有关证照及资料,各部门不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定有关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商品房名称或楼幢号在我中心业务系统不存在的,由中心工作人员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关信息进行录入。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或以其他形式交房屋买受人在申请贷款时提交中心。必要时,中心可向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进行查询、核实。


四、各管理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开发企业账户信息、商品房名称及楼幢号信息录入工作,避免信息重复或错误。


五、沭阳、泗阳、泗洪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继续执行原备案登记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调整。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3日


关于取消沭阳、泗阳、泗洪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备案登记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所属各管理部: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研究,决定对沭阳、泗阳、泗洪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备案登记制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9月19日起,取消沭阳、泗阳、泗洪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备案登记制度。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有关证照及资料,各部门不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定有关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商品房名称或楼幢号在我中心业务系统不存在的,由中心工作人员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关信息进行录入。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或以其他形式交房屋买受人在申请贷款时提交中心。必要时,中心可向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进行查询、核实。


四、各管理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开发企业账户信息、商品房名称及楼幢号信息录入工作,避免信息重复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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