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青岛地区7月份统一组织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已经结束~然而怎样才能不受公司提取时间限制自己随时办理提取呢?不要着急公积金自助提取攻略在这里!(仅限偿还青岛市商业贷款本息业务)
办理范围
在以下13家青岛市银行办理住房商业贷款的同事,可以办理此项业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
办理条件
1、申请人需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联名卡状态正常。
2、至业务办理日的上一个月至少偿还了一期商业贷款本息。
办理所需材料
(一) 主借款人单独办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3、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4、还款明细原件
(二) 主借款人与配偶同时办理
1、上述(一)所需材料
2、结婚证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主借款人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后,可持以上证明直接办理配偶的自助提取业务。
(三)主借款人配偶单独办理
需双方同时到场,并提供上述(一)(二)所需材料
注:若主借款人已经单独办理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配偶再办理可单独到场,并提供上述(一)(二)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就近前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
办理完成后的自助提取
提取时间:业务办理完成后,职工可在工作日的8:30至16:30,登陆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助办理提取。提取资金当日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自助提取的金额及次数: 提取金额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执行。即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并以本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为限。不受提取次数限制。
其他提示
1、若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场开通。
2、近期有购房需求,且拟申办公积金贷款的,要注意保留充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免影响可贷额度。(根据我市公积金个贷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申贷职工(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相挂钩,首次申贷的,按照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申贷按照10倍计算)。
3、以上攻略只针对在青岛地区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其他地区需参照当地公积金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