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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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思而学教育网整理了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欢迎欣赏与借鉴。

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篇一】

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是将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工作机关的重要“约束”和“规定”,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机关工作的“导航仪”。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不断推动机关工作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目标,就要以“匠人”的“匠心精神”,摸清政策之脉、捋顺关系之桥、明确查核重点,找准自身定位,坚决防止“灯下黑”,带头弘扬“安、专、迷”精神,不断提升组织工作全面发展。

摸清一个“主脉络”:全面从严治党。中央陆续出台了党内问责条例、党务公开条例、党内表彰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文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修订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的工作机关条例作为“制度治党”是这个严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和运行,提高党的工作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发挥从严治党重要作用。可见,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这充分展现出了《条例》在“从严治党”这个主脉络中的“政治性”、“系统性”、“规范性”和“约束性”。

捋顺“三个关系”:机关党组织、部门党组、机关工委之间的关系。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根据这一规定,机关党组织在机关工作中起“协助”、“监督”作用,而不起领导作用。就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来说,机关工委的领导与部门党组的指导都是必不可少的。机关党组织要主动向机关工委和本部门党组汇报和请示工作,自觉接受他们的领导与指导。

党组是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组织。党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部门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党组同本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从工作实践看,加强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对于搞好机关党组织建设非常重要。机关工委是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受党委的委托,领导同级党委机关工作。机关工委与同级党委各部门中的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明确一个“重点”: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应当对所属工作机关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因此组织部门要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建设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切实保障为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必要的内设机构,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立,不能“巧立名目”,打着推进工作的旗号,随意增设办事机构,随意增加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职数。在配备班子、谋划工作、议事决策、监督追责等工作中,自觉向《条例》对对表,以《条例》为准绳。

找准一个“定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 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走在前头、作出表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运用好“十要工作法”,真正做到谋划工作起点要高、推动工作力度要大、落实工作措施要实、解决问题办法要多、组工业务掌握要精、处理业务质量要好、履行职责能力要强、研究工作视野要款、改进工作方式要新、工作节奏步伐要快,全面提升组工干部履职能力水平

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篇二】

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市城管局创新载体着力推动学习教育,经验做法在合肥市书面交流。上周,上级关于排查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的通知一下发,城管局各支部就主动对表,不遮不掩查问题,用“问题导向”不断地抬升党建工作和学习教育的层次。查摆的问题主要有:党员学习浮于表面,机关党建工作流于形式等一些“灯下黑”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些党员思想上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仅仅停留在宣传和强调上,相对业务工作而言,对党建工作投入的精力较少。少数党员对“两学一做”学习内容只是死记硬背,学习笔记仅限于抄写,并没有对学习内容深入理解和应用;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同志对党建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也不到位,在安排投入、配备干部,经费保障等方面都没有摆上应有的高度,致使组织活动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多实少。

对此,市城管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党建工作,扼制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

一是提升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坚持按制度抓。

强化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讲党课,带头开展理论集中学习,每个党支部落实每周五“党日”活动,明确每周的学习工作任务,建立月督查,季通报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形成合力抓。

市城管局机关党建工作,实行党组书记负总责、机关党委抓督查,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扩大)会、局属各单位支部会、业务会中,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问责;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经费保障中,局属各党支部均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党务干部。

三是厘清党建工作的目标,注重以“考”促抓。

机关党建工作作为市城管局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实行量化考核、定性考核、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和督查力度。

前三个季度,市城管局在完成各项业务工作考核的同时,迎接市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检查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处;局机关党委开展督查9次,内部通报3次。

近期,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机关党建两项重点任务的工作部署,市城管局从党员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支部书记履职、开展专项整治等四个方面共排查问题16个,均按要求制定了整改措施,划定了完成时限,明确了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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