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具体内容

更新:2017-05-28 14:37:23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了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班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计提事务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

  第四条 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功能保障程度和生活自理保障程度的等级鉴定以及相关确认工作。

  第五条

  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组成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标准,对被鉴定人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诊断并提出鉴定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有关知情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为医疗卫生专家组成员和协助诊断的医疗保险机构的鉴定活动及其有关情况保守秘密。

  第六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依法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等有关费用的支付。具体征收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采取便于工伤职工直接领取的社会化服务方式。

  第七条

  实行工伤保险统筹的市按照本市当年工伤保险基金结余额的30%至50%比例,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留存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具体留存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储备金累计数额达到本市上一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0%时,应当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并减小储备金留存比例。

  第八条 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统筹: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统筹。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登记地与生产经营地(含建设工程施工所在地,下同)不在同一市或者录用进城务工职工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统筹。

  (二)用人单位跨市设置分支机构的,可以在工商登记注册地或者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中任选一地,集中统一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可以分别参加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统筹。

  职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的,由各用人单位分别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认定工伤时,对于上下班的通常时间内和合理路线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包括虽有违章责任但未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十条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各类疾病死亡或者从医疗机构初次接诊时间起计算,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内并且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实施本岗位工作职责的行为受到伤害的;

  (三)受指派参加抢险救灾、防治疾病或者因见义勇为等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或者感染疾病的;

  (四)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五)在工作时间内受单位安排从事临时性的指定工作时发生事故伤害的;

  (六)在工作时间内,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

  国家对视同工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在实施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过程中伤亡的;

  (二)因醉酒直接导致伤亡或者因醉酒处于神志不清状态而发生伤亡事故的;

  (三)自残、自杀或者在用人单位明令禁止并且明显警示的情况下,超越本岗位职责擅自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动用危险器具等导致伤亡的。

  国家对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延伸阅读:辽阳:对工伤保险待遇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指导意见》(辽人社〔2016〕229号)文件要求,日前,辽阳市对参保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进行了调整。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此次调整涉及我市参保人员630人,每年基金新增支出68万元。

2017年辽宁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细则

辽宁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出台实施,具体细则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辽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班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详情]

2017年辽宁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具体内容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辽宁省政府制定了辽宁工伤保险条例细则,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辽宁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详情]

2017年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具体细则如何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出台,具体细则如何?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2017全文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详情]

2017年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具体情况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出台,大家对此是不是也很想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详情]

2017年辽宁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工伤保险知识,今天小编准备了辽宁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详情]

2017年辽宁省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为多少呢

辽宁省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缴费基数又是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辽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定义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  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详情]

2017年辽宁工伤保险缴费指南大全详细

为了方便大家进行工伤保险缴费,今天小编准备了辽宁工伤保险缴费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参考借鉴!…[详情]

关于2017年辽宁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辽宁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你是否知道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详情]

2017年辽宁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修订版】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具体事务由社会保险..…[详情]

辽宁新工伤保险条例2017年全文

思而学教育网整理的条例全文内容,欢迎查阅。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详情]

辽宁工伤保险条例2017年

思而学教育网整理的条例全文内容,欢迎查阅。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2004年2月11日,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并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条例对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做了新规定:  1.临时工享受工伤保险  2.职业病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补助按月平均工资计算  4.工伤退休享受养老保险  5.伤残津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详情]

辽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7年),辽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辽宁省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辽人社发【2013】31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辑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倒》(国务院令第586号)和《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7号)关于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的要求,经研究,对2013年我省企业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以下简称“三项待遇”)提出如下调整意见,请遵照执行。…[详情]

辽宁省新工伤保险条例2017年全文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而制定的条例。以下是思而学教育网整理的条例全文内容,欢迎查阅。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详情]

2017年辽宁省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具体事务由..…[详情]

2017年辽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详情]

2017年辽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鉴定及赔偿标准)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详情]

2017年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最新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具..…[详情]

2017年辽宁省须为建筑农民工缴工伤保险

  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须为农民工缴工伤保险  从沈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今年开始,辽宁省在建筑业实施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凡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固定职工和从业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施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辽宁省允许以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7%。—1%。  费率收取工伤保险费,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详情]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7年辽宁省建筑行业将按0.7%至1%收取工伤保险..

今后辽宁省建筑行业将按0.7%至1%收取工伤保险费  今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固定职工和从业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从辽宁省人社厅了解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及在建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拆除活动的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项目分包和劳务分包),需要以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7%。至1%。费率收取工伤保险费,在项目开工前足额缴纳。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工伤认定所涉..…[详情]

2015关于辽宁鞍山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最新消息

  16日,鞍山市社保局发布消息,鞍山市从3月27日启动职工工伤补充保险,职工不用个人缴费,企业自愿参加。今后参加工伤补充保险的职工如发生工伤,将获得更多的赔偿。  补充保险费由单位承担   16日,据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职工工伤补充保险业务是指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前提下,向商业保险公司自愿缴纳工伤补充保险费,对工伤职工进行补偿的商业性保险。   工伤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为基础,具体缴费标准如下:一类行业每人每月4元,二类行业每人每月6元,三类行业每人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