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标准天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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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接下来要给大家提供的是2017年防暑降温费标准天津,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2017年防暑降温费标准天津

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2%;

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

35℃ 室外露天作业可享高温津贴

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针对曾出现过的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此次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新办法还特别指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0℃ 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新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当据此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办法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

预防中暑的方法

1.预防中暑,首先要尽量避免受到阳光的直接曝晒。但我们不可能一整天都在家里呆着,所以如果我们要出门,那么我们一定要打伞或者是戴遮阳帽。这样可以避免太阳的直接曝晒,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

2.其次,大量饮水也是不错的方法。因为天气炎热人体因出汗水分流失很快,要及时补充水分。可以多吃水果。喝一些酸梅汤、银耳汤、苦瓜汤之类的饮品。

3.另外我们如果长时间在太阳底下工作的话。那么我们就需要带一些藿香正气水在身上了,感觉不舒服就可以喝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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