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务员加工资,甘肃公务员工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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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意见》、《甘肃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意见》、《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意见》三个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三个《实施意见》),2015年6月26日,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拟定的三个《实施意见》。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意见〉等3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02号)。为确保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增资兑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电话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厅于2015年6月30日前对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按在职人员月人均380元,离休人员月人均600元,退休人员月人均400元的标准,预拨了10月至2015年7月增资所需经费。省直各单位要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确保预发资金按时到位。

二、各市州、省直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预发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暂按以下办法进行预补发。

(一)机关单位在职人员预补发工资为:调整基本工资的增资额,减去各职级津贴补贴减少额度,再减去调整基本工资后的标准加上各职级新的津贴补贴标准扣除12%(个人缴费8%+个人年金4%)养老金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为:月补发工资=调整基本工资的增资额-各职级津贴补贴减少额度-(调整基本工资后的标准+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新的津贴补贴标准)×12%。

如:某机关单位正处级干部张,9月30日前,其基本工资中,职务工资830元,级别工资(17级6档)1004元,津贴补贴3300元,三项合计为5134元;10月1日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后,职务工资1360元,级别工资(17级6档)2227元,津补贴为2870元,三项合计为6457元。张调整基本工资增加1753元,减去津贴补贴减少额度430元,实际增加1323元,再扣除养老保险775元(三项工资6457元×12%养老保险),此次月补发工资548元。

(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预补发工资为:调整基本工资的增资额,减去各岗位等级绩效工资减少额度,再减去调整基本工资后的标准加上各岗位等级新的绩效工资参考水平扣除12%(个人缴费8%+个人年金4%)养老金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月补发工资=调整基本工资的增资额-各岗位等级绩效工资减少额度-(调整基本工资后的标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新的的绩效工资参考水平)×12%

如:某事业单位副高级专技人员(专七级)王,9月30日前,其基本工资中,岗位工资为930元,薪级工资(30级)为703元,绩效工资参考水平3002元,三项合计为4635元;10月1日调整工资后,岗位工资为1760元,薪级工资(30级)为1512元,绩效工资参考水平2612元,三项合计为5884元。王调整基本工资增加1639元,减去绩效工资减少额度390元,实际增加1249元,再扣除养老保险706元(三项工资5884元×12%养老保险),此次月补发工资543元。

(三)在9月30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人员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严格按甘政办发〔2015〕102号政策规定,做好增加离退休费工作的发放工作。10月1日以后到达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暂按在职人员进行预发。

三、这次我省调资预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市州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抓落实的工作力度,确保此次调资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四、省直各部门于2015年7月5日前将预发的统计数据报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详见附表)。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参照省上的做法,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的兑现工作,及时指导所辖县区抓紧做好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并于2015年7月13日前将预发的统计数据报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归并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将基本工资确定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工资差距;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在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 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

工资改革历程

公务员工资第一次改革。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

公务员工资第二次改革。1985年,*和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公务员工资第三次改革。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前者主要体现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等差异;后者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地方政府可根据自有财力发放此类津贴。

公务员工资第四次改革。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

公务员工资第五次改革。根据2013年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工作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一、就业形式保持基本平稳

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6.9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6.98%;城镇登记失业率3.01%,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1.72万人,转移率达71.1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19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78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00.52%、135.5%;扶持大学生、农民创业分别达1.02万人、2.3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7.8%、78.9%;培训城乡劳动者106.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78.5%。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着力扩大社保覆盖面,6月末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983.05万人、2387.58万人、1461.45万人、1557.56万人和1427.6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31.24万人,主要险种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按照10%左右的增幅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5元。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并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探索推进企业年金发展。

三、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加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和国外智力引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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