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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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9352户24238人(不含去世及出嫁等户数、人数)。其中,因病致贫4616户13357人,因残致贫1835户4961人,因学致贫388户1324人,因灾致贫117户349人,因缺土地26户61人,因缺技术203户643人,因缺劳力1129户1798人,因缺资金145户413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893户1332人,建档立卡贫困村14个。脱贫1383户4304人;2015年脱贫1824户4190人;2016年经省第三方监测评估认定,全县1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6184户15828人实现脱贫,2016年底剩余贫困户22户63人,拟定于2017年全部实现脱贫。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目标引领,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合力攻坚、分类指导、分户施策,力争下剩的22户63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贫困人口和已出列贫困村的脱贫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主要做法有:

(一)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完善“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机制,按照“单位不动,内部调整”的原则,分别对帮扶人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适当调整,并安排县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乡镇、1个贫困村和2户贫困户,进一步强化帮扶力量,落实帮扶责任。尤其是对全县22户未脱贫户,由所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对帮扶,确保如期精准脱贫。并与各乡镇、县直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单位签订责任书,帮扶责任人也与贫困户签订了帮扶承诺书,承诺具体帮扶事项,并建立《肥东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日报告制度》《肥东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压实工作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6次,分别研究职业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县脱贫攻坚“1+18”配套政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等事项。同时,出台《肥东县深入开展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县四大领导班子成员、101个县直单位、18个乡镇以及14个贫困村工作队长、队员和支部书记参加,县委书记耿延强、县长孙良鸿都亲自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2017年,按照合肥市要求,为14个驻村扶贫工作队每队增派了1名县处级干部(市直单位)和乡镇干部,完善了《肥东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定期听取工作队情况汇报,实行固定电话考勤、网上考勤,做好登记,每年安排每个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1万元,专款专用。

(四)进一步完善基础资料。及时举办脱贫攻坚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18个乡镇乡镇长、扶贫开发分管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村、贫困户相关材料及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同时,组织县扶贫办业务人员对全县18个乡镇的扶贫资料完善情况进行暗访抽查、逐一指导,帮助完善材料和系统信息,确保所有信息完整、准确,并对各乡镇的工作进度每周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已核对清洗数据6376条,摸底上报漏登人口461人,识别不准人口34户125人。

(五)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2017年,我县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了专项扶贫预算,并将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270万全部用于脱贫攻坚。目前,我县专项扶贫资金已达10932.87万元,为历年之最。其中,中央财政1370.1万元、省财政870.9万元、市财政575.97万元、县财政8115.9万元(含2016年项目结余资金760万元)。为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效益,根据贫困村、贫困户出列(脱贫)需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共落实贫困学生资助、危房改造、健康扶贫“351”“180”“三无”特困户光伏电站等到户项目以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种养业奖补等到村项目115个。目前,资金已拨付至各项目牵头单位,资金拨付率达56%。

(六)进一步调整配套政策。对2016年出台的“1+18”配套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将部分配套政策进行提标扩面,如教育扶贫政策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阶段全覆盖,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再提高,健康脱贫“351”政策提标为“051”,在县里看病合规部分不用自己花钱,住院能全额报销,等等。截至目前,全县特色种养业、光伏、健康、教育、小额信贷等重点扶贫项目已全面启动,部分项目已产生了一定效应。如县农商行推行“政府(贴息)+企业+贫困户+保险+小额信贷”金融扶贫模式,共投放扶贫小额贷款10579.1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890万元年度任务,累计建立风险保障金400万元。特色种养业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100万元,通过“三带一自”(产业园、龙头企业、大户带动,激发贫困户自身发展潜力),创新“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模式,14个贫困村、530户贫困户落实了产业扶贫项目。市、县财政为406户“三无”特困户安装3千瓦家庭光伏电站,县农商行与中南光电公司实施了小额信贷光伏扶贫项目,截至5月底,已为1591户贫困户安装了6400瓦家庭光伏电站。另外,落实帮扶就业37人、技能培训150人;免除或发放教育资金356.7万元,惠及贫困户2615人。

(七)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县扶贫办列出资料清单,为每户贫困户统一印制了肥东县扶贫资料袋、脱贫攻坚18个配套政策(节选)、到户政策宣传要点等;县报社、电视台也增设了扶贫专版(专栏)进行宣传;县教体局、县卫计委等单位也分别印发了重点配套政策宣传挂历等材料,入户发放并进行政策宣传,让每户贫困户了解政策、对接政策、享受政策。

(八)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将扶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调“书记抓、抓书记”,县委定期调度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并出台《肥东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办法》,成立6个督查工作组,分别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办等6个部门牵头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列出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较慢、问题较多的乡镇下发督办通知并重点进行调度;县纪委成立了独立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也分别对驻村工作队和村扶贫专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全年工作成效考评和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截止目前,全县已开展不同层面的督查5次,通过工作督查,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达到了很好地推进。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各级检查评估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县脱贫攻坚还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帮扶措施不够丰富、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政策宣传不够全面、脱贫基础不够牢固、扶贫队伍不够强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集中精力、百日攻坚,确保顺利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乡镇承担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贫困村、贫困户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下半年,必须举全县之力,集中人员、集中资金、集中精力,强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各级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靠前指挥,一线落实,杜绝层层安排部署,层层转嫁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有声。

(二)强化责任压实。各级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依单销号。凡是涉及单一职能部门的事项,由对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于涉及2个及2个以上职能部门的事项,由排列第一的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细化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解的任务,建立任务、责任、时限清单,确保责任到人、时限明确。

(三)强化督查调度。实行“日报告、周督查、旬调度、月考评”工作机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将贫困户精准识别、产业到户、贷款发放、光伏电站建设、危房改造等工作进展情况向县里一日一报。进一步充实县6个督查工作组力量,加快熟悉政策,做到一周一督查,重点在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出建议,跟踪问效。县纪委成立独立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根据工作安排,每旬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督促进度。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目标办按月对各乡镇工作推进、任务完成和县直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记录在册,作为全年工作成效考评的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开辟“脱贫攻坚政策专栏”。强化阵地宣传,以村委会为中心,开设宣传栏、公示栏,绘制宣传标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利用手机等现代媒体,及时向贫困户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加强入户宣传,将脱贫攻坚政策特别是与贫困户直接相关的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编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一封信”“明白纸”等宣传资料,通过驻村扶贫工作队及乡村干部,一对一宣讲政策内容,将脱贫攻坚政策送到贫困群众家中、送到田间地头,做到基层干部清楚、贫困群众明白。

(五)强化考评促动。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完成后,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根据各月工作考评和各级考核、评估情况,评选一批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县大会上给予表彰通报。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脱贫攻坚工作进展缓慢,并在上级考核验收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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