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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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北京市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定义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

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温馨提示:

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加和。工资总额一般来说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所说的,而是对用人单位所雇佣的所有职工所说的。

4、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各个工种、各个岗位的所有职工。

北京市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温馨提示:

1、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2、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3、具体的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延伸阅读:北京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率

北京市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最低行业基准费率从现行的0.5%降至0.2%,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三类细分为八类,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对于有些费率或将上升的行业,则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仍按现行标准执行。调整后,北京将比国家新的平均费率低0.25个百分点。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细化为八类

按照工伤风险程度,目前北京市将各行业用人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5%、1%、2%左右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从今年7月后,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调整,届时将由现行的三类细化为八类,风险程度最低的有社会团体、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最高的多为矿采行业。具体来说,一类至八类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不同比例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由于工伤保险是由企业缴纳,所以此举对企业是一大利好。受益的如金融保险类企业,现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率为0.5%,调整后将降至0.2%;像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的费率均从0.5%降至0.4%。

费率随事故率上下浮

根据新规定,在新的费率政策正式实施一至三年内,北京市将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并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等相关指标均将纳入监测,每一至三年核定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

其中,一类行业将被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将分别被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分别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向下浮动到基准费率的80%、50%。安全生产环境良好、事故率低的参保单位可以适当下浮工伤保险费率,否则也将适当上浮。

参保企业执行“费率就低”原则

本次调整后,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将整体下降,但部分高危行业费率或将上升。为了不给参保单位增加负担,北京市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的新费率时,将执行“费率就低”原则。也就是说,如果调整后的缴费费率低于现行费率,就按调整后的缴费费率执行;如果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行水平,那就仍按照现在的费率执行。

与现行水平相比,调整后北京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从0.48%降至0.45%。但不管费率怎样调整,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保持不变,仍保持原有水平。

此次费率调整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但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此次调整将于今年7月1日前完成。7月1日之前,各缴费单位仍按现行水平进行缴费;7月1日后,将按照新的缴费费率测算,从去年10月1日起到今年7月1日前多缴纳的保险费,将用来抵以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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