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时间为2017年2月6日至4月10日。
申报参加因病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的,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到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同意、县(市、区)人社局受理、市(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初审、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复审、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程序办理。
劳动能力鉴定每年组织集中鉴定一次,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可顺延至下年度进行申报,鉴定地点原则上以社保缴纳所在地为准,申报疾病不超过三种。
被鉴定人员应当按规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
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具体规定详见劳动能力鉴定须知)。劳动能力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