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的相关内容

更新:2017-05-11 14:51:14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关于广州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大家有多少的了解?以下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正式印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规程》对各类不动产权利在不同登记种类下的申请、受理、审核、发证进行了详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规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中涉及继承、受遗赠应提交的资料,规定了撤销登记制度,细化了监护人代为申请制度和补证登记的操作规程,颇具创新亮点。《规程》所拟定的制度设计合理,实用性、可操作性较高。它的出台对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操作规则与上位法的衔接,促进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规范性、统一性,并对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登记安全,提高登记机构办事效率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

广州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正式加挂“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牌子,具体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业务。目前,市国规委正积极开展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论证和设计及相关工作。下一步,广州将进一步抓紧推进区一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建立,为全社会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广州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这意味着,土地、房屋、林地、海域四类不动产权的登记将统一管理,原来隶属于国土房管局、林业园林局以及农业局的相关职能将统一收归国土规划委管理,结束以往“多头管理”的局面。机构调整之后,本轮市国规委的“三定方案”中,对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责做了详细分工,除了市国规委负责全面牵头与核心工作外,市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以及住建委都承担了相应职能。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继去年底广州开始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之后,广州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又迈一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草案)》(以下简称《规程》)即日起征询公众意见,一旦《规程》实施,意味着现行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将被废止。

  根据现行规定,市民丢了房产证,如果要重新补办,必须在报纸上登声明,但按照《规程》,以后不需这样了,只要登记机构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打印一份相关声明页面存盘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向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并注明“补发”字样就可以了。

  《规程》还对各种类型的“不动产权利登记”做了详细界定,具体要缴交何种资料才能完成登记都列表说明。值得一提的是,对多种与“集体”有关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登记,都需通过“2/3村民同意”方能进行。如,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中,对集体经济组织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情况,应该提交的资料单就包括“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证明”。

  公众如对《规程》有什么意见建议,可在7月23日之前致电致函广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反映。

  新规1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前需公告

  在不动产审核环节,此次《规程》增加了5种情形下登记前需要公告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依职权更正登记;

  ●依职权注销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新规2 新规施行前不得强制换新证

  《规程》强调,新规施行前,依法核发的房产证等继续有效,如果房屋没有发生转手买卖等情况,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但市民可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换证,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核,准予换证的,应当收回并注销原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向申请人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并注明“换发”字样。

  新规3 登记时限有了规定

  《规程》也就登记时限作了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否意味着市民办证的时间会受到影响?广州市国规委相关人士表示,新规不影响办证时间,目前广州市房产业务办理时间基本都比该时限短。

  比如,一手房办证、二手房过户业务需要8个工作日,涂销抵押、夫妻析产、离婚析产、共有人析产、身份证号变更、赠予等业务需要4个工作日,持房地产抵押登记业务需要6个工作日。

2017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全文】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    房地分离增加确权难度  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享有所有权;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个人仅享有使用权,且不准随意出卖和出租。同时,房屋所有权原登记部门为房产部门,宅基地审批、确权和登记则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  “一户一宅”政策难以把握  因为农户界定比较模糊,“户”的弹性太大,使宅基地确权遭遇挑战。本属于一户的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单独立户,并按户口簿分割房产,一个家庭中每人一本户口簿的现象屡见不鲜。..…[详情]

2017年最新农村宅基地置换内容大全

 现在的很多农村宅基地还是延续以前的集体土地制度,由于土地权益属于集体,在处理很多事情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随着房屋置换在当今社会的普及度越来越广,人们对房屋置换了解需求也越来越多。戏码来看看农村宅基地置换的内容吧!  宅基地可以置换吗?  宅基地置换是不同房屋有间价差交换或等价交换的房屋交易形式。目前来看,房屋置换是改善住房条件的一种较好途径。房屋置换不仅是一种货币和实物的交换,而且,在房屋置换中有实物与实物交换,即房屋置换是“货币实物”和”实物实物”两方面内容交换方式,集体土地置换需要满..…[详情]

2017年山东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山东省出台了规定,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购买农村土地用于住宅建设,禁止通过“以租代征”方式进行非农业建设,对于宅基地审批、超占多占宅基地的管理都做出了相关规定。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详情]

2017年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全文】

东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的政策?下面下面来看看《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了解相关的情况吧!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村村..…[详情]

2017年关于山东农村宅基地确权相关消息

根据相关消息,山东省将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将农民房屋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据山东省国土厅副厅长宇向东介绍,2017年4月,省里确定了省国土厅在不动产登记管理方面的职责,并批准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目前,不动产登记管理处正在加紧组建中,预计8月份组建到位。下一步,省厅将会同相关厅局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协调相关事宜。  不动产登记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据悉,山东省将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将农民房屋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详情]

2017年山东农村宅基地登记实施内容

山东省将率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宅基地和农房将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  据山东省国土厅副厅长宇向东介绍,4月,省里确定了省国土厅在不动产登记管理方面的职责,并批准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目前,不动产登记管理处正在加紧组建中,预计8月份组建到位。下一步,省厅将会同相关厅局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协调相关事宜。  不动产登记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据悉,山东省将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将农民房屋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将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率先..…[详情]

2017年上海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哪些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下是《上海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欢迎阅览!  上海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2007年5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详情]

2017年上海农村宅基地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宅基地拆迁存在纠纷有时候不可避免,那么上海农村宅基地拆迁纠纷如何解决?下面了解一下吧!  宅基地纠纷处理方法要依据《土地管理法》:  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详情]

2017年上海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内容大全

旧村改造中所涉的宅基地房屋确权问题,但是许多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属在拆迁之前无人理会,一旦涉及到拆迁安置补偿,相关的利益各方纷纷站出来主张权利,就会出现家庭内部矛盾激化、纠纷难以调和甚至起诉到法院。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上海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内容吧!…[详情]

关于2017年上海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内容

据悉,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买卖不合法,但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可以在本村合法买卖!下面来了解一下上海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内容吧!  …[详情]

2017年上海崇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内容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以下是关于上海崇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览!  崇明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详情]

2017年最新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全文内容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也简称农村宅基地使用证,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银行抵押贷款种类的增加,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村民越来越多,但由于不了解流程走了很多弯路。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附:修正本(节选)十九、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详情]

2017年农村宅基地的特点具体是怎样的呢

在广大农村中除了农业用地外,最多的就应该是宅基地了。宅基地是供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修建住房所使用的土地。那么农村宅基地的特点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去看看吧!  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一)所有制不同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归同在一个村委会管辖下的全体村民所有,属于小集体,由村委会代行所有权;国有土地归全体国民所有,归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全体人民所有,不区分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由国务院代行所有权,并由各地人民政府具体行使。  (二)使用权人不同…[详情]

2017年农村宅基地如何过户需要哪些条件

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吗?农村宅基地如何过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密切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详情]

2017年最新瑞安农村宅基地的内容

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下面来看看瑞安农村宅基地内容吧!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康民表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瑞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有了规范性的文件。它对于规范瑞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都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对于《办法》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瑞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解读。  《办法》最大的..…[详情]

2017年海口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海口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欢迎浏览!  海口市人民政府文件  海府〔2016〕1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5日  (此..…[详情]

2017年农村宅基地面积是多少呢

农村宅基地面积是多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温馨提示:文章来自于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农村宅基地面积是多少?  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详情]

2017年四川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之本,宅基地确权工作对农民来说意义重大。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四川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吧!  四川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全省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详情]

2017年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展开,农民的宅基地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吧!  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民合法土地财产权利,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详情]

2017年安徽农村宅基地标准是怎样的详细内容

此前,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4号)。这一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管理,保护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