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怎样的赔偿呢

更新:2017-05-08 17:50:53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上海的劳动者,在出现工伤情况时,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呢?想必大家也很想知道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上海工伤赔偿标准调整通知

  5月5日讯 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4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2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70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5350元/月、致残二级5050元/月、致残三级4750元/月、致残四级4460元/月。

上海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二、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24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20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40元/月。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97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38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780元/月。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的伤残津贴低于其2017年养老金增加额的,按养老金增加额计发。

  四、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按《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伤残津贴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延伸阅读: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确定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目前2015年的数据尚未发布,因此使用统计数据。

  公布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8844元×20=57688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管地处东部西部,抑或经济发达落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576880元。

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费率从原来0.5%降为0.32%

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7年4月1日起,上海市工伤保险费率从原来0.5%降为0.32%。以下是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上海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从2017年4月1日起,上海市工伤保险费率从原来0.5%降为0.32%。  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节选)  ★本办法所称的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为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至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含业主);医疗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含业主);失业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个人为0.5%(含业主);生育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0.2%至1.9%..…[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具体情况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调整方案具体细则如何

2017上海工伤保险调整方案具体细则如何?下面整理了上海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和上海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以供参考!  上海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7〕15号)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表具体如何呢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待遇将作何调整?下面提供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表,以供赏析和参考借鉴!  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从4月1日开始,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详情]

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工伤保险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欢迎参考借鉴!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详情]

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缴费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市工伤保险缴费需要哪些材料?有何条件限制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缴费比例  本市工伤保险实行基础费率和浮动费率。  基础费率统一为缴费基数的0.5%。  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  浮动费率  自 2015年10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再实行统一的基础费率,调整为按照国家规定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实行费率浮动的办法。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详情]

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最新版【优秀篇】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最新版已经出台实施,具体内容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2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详情]

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精选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7,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具体待遇标准如下:…[详情]

2017年最新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11月21日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上海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修订版】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欢迎参考!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  第四十一条: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三大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欢迎参考!…[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新规定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11月21日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规定,欢迎阅读!…[详情]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标准2017年最新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易安网整理参考相关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中具体赔偿的项目、标准归纳总结一下七种赔偿费用和相关赔偿待遇。  从4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详情]

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条例

思而学教育网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详情]

上海工伤保险条例2017年全文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是上海市编辑的《工伤保险条例手册》的简称,《手册》中载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是经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地方法规。以下是条例全内容,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详情]

上海工伤保险条例2017年全文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是上海市编辑的《工伤保险条例手册》的简称,《手册》中载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是经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地方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详情]

2017年最新上海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详情]

上海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沪工伤保险费率4月1日调整,减轻单位缴费负担,具体情况下面跟思而学教育小编来了解一下!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4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有所调整。  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划分为一类至八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其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按二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按照全国工..…[详情]

2017年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