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企业管理退休工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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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事业单位企业管理退休工资的具体情况如何?想必很多人都很想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自2017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此次调整是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各地区将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整最新消息

《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规定,从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标准为:行政管理人员,从省部级及以上至科员及办事员分别增加1100元至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方面,教授及相当职务至助教及以下职务分别增加700至260元。

以本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整办法为例,本次改革将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专业技术人员的减少金额,从最低岗位等级到最高岗位等级减少金额为220元至655元。管理人员绩效工资从最低到最高岗位等级减少金额为220元至650元。那么,经过增加基本工资和减少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扣除养老金前实际收入如何变化?经过简单计算得知,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工资由低至高分别增加470左右至3500左右。当然,这部分增加的工资,将大部分用来支付个人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个人需缴纳工资8%的养老险和4%的职业年金,12%的总比例至少有360元。

可见,之前港媒报道的“公务员将涨薪60%”的新闻并不属实。人社部新闻发言人称,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加300元左右。

延伸阅读: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 :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辽宁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最新消息

辽宁省政府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最突出的变化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实行同样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我省公务员、参公单位的31.7万人及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均在改革范围内。

改革中占比最大的“中人”在改革中将有10年过渡期,“新人”执行新办法。改革自10月1日起实施,职业年金、关系转移办法也将陆续出台。今后,退休人员人手一卡,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

新人新制度??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中人逐步过渡??对于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为确保“中人”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中人”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

老人老办法??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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