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职工而言,职工平均工资关系着每月需要缴纳的各项社保费,最终影响职工的每月实际到手收入和未来的社保待遇。那么浙江平均工资为多少呢?快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省统计局发布《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公报显示,,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068元,与2015年的51463元相比,增加4605元,增长8.9%。
,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3326元,与2015年的66668元相比,增加6658元,增长10.0%;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005元,与2015年的41272元相比,增加3733元,增长9.0%。
社保缴费基数将会上调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标准是职工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每个月发的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
拿杭州来说,2017年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指他在7月-2017年6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如果你这一年的收入有了提升,你的社保缴费基数就会上调。
不过,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
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线都有所不同。以杭州市为例,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385元,(月均4699元)。根据相关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即最高不超过14097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最低不低于2819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或有变化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
因此,职工平均工资有了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同样会发生变化。
到手工资可能会变少
社保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调,对职工来说,“五险一金”待遇上去了,总归是好事。不过,你也很可能会发现,到手的工资变少了,这是为什么?
我们都知道,到手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其中,五险一金是按照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算出来的,因此,社保缴费基数、公积金缴存额的变动会对你的到手工资产生影响。
具体会产生多少变化?政务君帮你算笔账??
假设你的应发工资均为9000元,去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7500元,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为8500元,以杭州的社保缴费比例为例:
之前的到手工资
五险一金扣款:7500(8%+2%+0.5%+12%)+4=1691.5元
个人所得税:(9000-1691.5-3500)10%-105=275.85元
实发工资:9000-1694.5-275.85=7032.65元
之后的到手工资
五险一金扣款:8500(8%+2%+0.5%+12%)+4=1916.5元
个人所得税:(9000-1916.5-3500)10%-105=253.35元
实发工资:9000-1916.5-253.35=6830.15元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因为社保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到手工资有了一定的减少。
不过,也不必太难过,这其实会给你带来不少好处??每位职工都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延伸阅读:5种情况可多拿工资
年假未休
用人单位不能强行不批准员工休年假。如果经与员工协商,不批准员工休年假,就要在员工申请的未休的年假期间支付员工3倍工资。
工作超时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休息日加班工作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作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注意!有的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属于调休,按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如刚过完的端午假期,放5月28日、29日和30日,其中28、29日加班按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30日加班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的起点时间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后,终结时间是用工时间起1年,最长计算时限为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