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生育保险是给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的时候,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者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必须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第一是生育津贴,第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大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大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大连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学教育学小编为你详细解释。
一、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范围
大连市生育保险适用于大连市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省、外省市驻连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所属事业单位(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驻连办事机构)、个体经济组织(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简称职工)。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所以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生育保险。
二、生育保险包含的待遇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男职工护理津贴(即护理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置宫内节育器、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女性输卵管复通术、男性输精管复通术)所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
三、符合《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报销流程
(一)申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须提供社会保障卡、《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以上3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现金收据、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
2、男职工护理津贴:须提供社会保障卡、《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以上3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的,可在办理男职工护理津贴待遇时,提供住院现金收据、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男职工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报《大连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一并办理生育医疗费待遇。
★取消《准生证》的地区,需计生部门的婚育情况证明。
(二)审核办理
1、单位(或个人)持上述材料到单位社保注册所属区医保办事处生育窗口审核。
2、报销标准
(1)女职工定额医疗费: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正常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腹产4000元。
(2)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怀孕期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支付。
(3)男职工护理津贴:按照女方怀孕期男方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支付。
四、符合《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流程
(一)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在本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直接到已进行计划生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做计划生育手术,手术医疗费持卡直接限额结算。
(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办理
手术后隔月办理,经办人提供诊断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供账证商店出售的非经营性专用收款收据、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到单位所属区医保办事处办理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的审核支付。
异地手术的提供相应病历资料、诊断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供账证商店出售的非经营性专用收款收据、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到单位社保注册所属区医保办事处生育窗口审核(做绝育术及复通术的要提供《门诊医疗手册》、检查单和住院病志)。
手术医疗费报销限额:上环术180元、取环术180元、人工流产术320元、引产术1270元、女性绝育手术1050元、男性绝育术840元、女性输卵管复通术2720元、男性输精管复通术2350元。
(三)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
序号 |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1 | 大连辽渔医院 |
2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3 | 大连美琳达妇儿医院有限公司 |
4 |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
5 |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
6 | 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7 |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8 | 大连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
9 | 大连市中山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
10 |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
11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医院 |
12 | 大连市沙河口区医院 |
13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14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15 |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
16 | 大连市中心医院 |
17 |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 |
18 | 大连市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
19 | 大连市友谊医院 |
20 | 大连机车医院 |
21 | 大连市旅顺口区妇幼保健院 |
22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医院 |
23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6医院 |
24 | 大连市金州区第三人民医院 |
25 | 大连金普新区妇幼保健院 |
26 | 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
27 |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 |
28 | 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二人民医院 |
29 |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 |
30 | 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三人民医院 |
31 |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 |
32 | 大连纺织集团瓦房店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
33 | 瓦房店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34 | 瓦房店轴承医院 |
35 | 瓦房店妇婴医院有限公司 |
36 | 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37 | 瓦房店第二医院 |
38 | 庄河市妇幼保健院 |
39 | 庄河市中心医院 |
40 | 长海县海洋中心卫生院 |
41 | 长海县獐子中心卫生院 |
42 | 长海县人民医院 |
43 | 长海县广鹿中心卫生院 |
44 | 长海县小长山中心卫生院 |
45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 |
46 | 大连保税区医院 |
★市内五区经办地点:单位社保注册所属区医保办事处
区医保办事处 | 办公地址 | 办公电话 |
中山办事处 | 中山区杏林街62号中山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 | 82745302 |
西岗办事处 | 西岗区长江路588号白云物业3楼 | 83697016 |
沙河口办事处 | 沙河口联合路68号沙河口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楼 | 84548926 |
甘井子办事处 | 甘井子松江路19号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 | 86607616 |
高新园区办事处 | 高新区高新街1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 | 84820900 |
★受理时间:每月1日至15日
五、常见问题解答
1、产假天数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为15天);难产(含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产假增加60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谁来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相关文件缴费要求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产假(护理假)期间的生育(护理)津贴,按照女职工怀孕至生育期间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未就业人员分娩能否享受生育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相关文件缴费要求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照本市参保女职工生育费用相应标准支付。其中,按有关规定已享受社会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新农合、居民医保、失业保险等),不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有很大一部分人对大连生育险报销条件不是特别明白,生产前连续缴纳十个月的生育保险,具体是如何计算的?以什么为依据?
1、问:产假天数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答: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方满23周岁零9个月后生育)的,产假增加60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符合晚育(女方满23周岁零9个月生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休假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问: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谁来支付?
答: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产假(护理假)期间的生育(护理)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问:未就业人员分娩能否享受生育待遇?
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并按照本市参保女职工生育费用相应标准支付。其中,按照有关规定已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参加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的等),不再重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申报材料:此项业务由单位负责,不受理个人办理。具体业务由男职工单位专管员统一受理后,到单位注册所属区医保办事处咨询和办理。
4、问:计划生育手术费怎样办理报销?
答: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持医疗保险IC卡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直接到已进行计划生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做计划生育手术。
医疗保险IC卡不能直接结算的,需要先到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窗口审核(做引产术、绝育术及复通术的要提供《门诊医疗手册》、检查单和住院病志)。
5、生育报销都需要什么材料?
答:女方:1、个人医疗保险编号、2《结婚证》、3《准生证》、4《出生医学证明》、5《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6、诊断书、7、住院现金收据、8、出院治疗明细单、9、出院记录。
男方:1、个人医疗保险编号、2《结婚证》、3《准生证》、4《出生医学证明》、5《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报销生育险?
答:女方在怀孕之前在单位参保,怀孕中不能断交,不能补交,连续缴纳10个月以上,生完孩子,次月可以拿着相关材料报销,享受生育险。
参保期间女职工或男职工妻子怀孕,若当中变换了工作单位,只要生育保险缴费没发生中断,就不影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一旦缴费中断,生育待遇即取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是调到外地工作,并在外地继续参加生育保险,是不能回大连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